2018年以來,海南積極實施“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畫,廣攬天下英才,並制定出臺涉及人才引進、培養、落戶、安居、購房、購車、子女入學、配偶就業、醫療保障等服務保障政策,為各類人才來海南創新創業解除後顧之憂。
人才落戶
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落戶。各類高層次人才、碩士畢業生、“雙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學歸國本科畢業生,以及擁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創新人才、產品符合重點產業支持方向的創業人才可在海南省任一城鎮(三沙市除外)落戶。
評估機制
將高層次人才分為A、B、C、D、E五個類別,以市場認可的薪酬稅收水准為通用標準,以專業共同體認可和社會認可的任職經歷、工作業績、榮譽稱號等條件為行業標準,對人才進行精准分類評估。
稅收政策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醫療保障
對全職在海南工作的高層次人才,分別按照每人每年3000-10000元的標準統一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用於保障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醫療需求。
項目支持
實施“千人專項”引才計畫、“南海系列”育才計畫、“雙百”人才團隊建設工程等人才工程項目,其中對評選認定為“海南省優秀人才團隊”的,給予1000萬-3000萬元建設資助。
子女入學
全職引進的A類(大師級)人才、B類(傑出)人才申請以“一事一議”管道解决直系親屬入學(園)需求的,C類(領軍)人才、D類(拔尖)人才和E類(其他類)高層次人才申請子女轉學到省教育廳直屬學校的,由省教育廳負責辦理。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中小學的,可向居住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當地中小學招生政策保障。
就業安置
海南對引進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實行分級管理,堅持市場配寘為主,調配安置為輔的原則。其中,高層次人才配偶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需調配安置的,由同級公務員管理部門商相關組織在現有空編內妥善安置。
購車政策
海南明確人才購車的相關規定,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即可享受相應的購車政策。其中,A、B、C、D類人才可直接取得小客車其他名額。
購房政策
現時,海南已陸續出臺了落戶人才、高層次人才、總部企業人才、機關事業單位人才等購房政策。海口市規定,新落戶的人才提供累計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可在海口市購買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備案滿36個月後,可購買第2套住房;未落戶的人才,須提供累計24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可以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支持創業
在海口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後初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所創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注册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市創業小額貸款擔保中心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個法人1萬元。此外,還可申請個人最高3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並由財政給予部分貼息。
(原標題:海南自貿港人才保障政策速覽,購房、買車、子女入學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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