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午,裕安區法院在六安城區某小學校門口將一名長期拖欠借款的被執行人張某乙成功擒獲,在司法拘留的壓力下,張某乙仍然態度消極,拒不履行,鑒於此,執行法官在對其進行核酸檢測、常規體檢並辦妥拘留手續後,送交拘留所執行拘留。
張某甲與張某乙系朋友關係,張某乙因資金周轉向張某甲多次借款。後經張某甲與張某乙結算確認:截至2019年2月1日,張某乙尚欠張某甲人民幣550000元。張某乙與張某甲達成還款協定,協議約定張某乙應於2019年9月1日前歸還原告欠款,2019年3月5日被告張某乙償還原告10萬元。經張某甲多次向張某乙索要欠款及利息,張某乙久拖不付。張某乙自借款後一直未還本付息,經張某甲多次催要未果,故訴至裕安區法院,判决支持了張某甲訴訟請求。
判决生效後,張某乙仍然沒有履行義務,張某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階段,法院依法向張某乙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張某乙不但沒有及時履行義務,還玩起了“失踪”,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也沒有査詢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
近日,執行法官收到申請人提供線索,被執行人張某乙現時在某小學正在接送孩子上學,並提供了其具體地址,線索就是命令,執行幹警在做好充分準備後,於當日一舉將張某乙擒獲。張某乙被擒獲後,執行法官向其曉以利害,告知其拒不履行將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張某某仍然態度消極,拒不履行,鑒於此,執行法官在對其進行核酸檢測、常規體檢並辦妥拘留手續後,送交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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