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用範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
■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昨日發佈《關於2021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2021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準為3930元,最高標準為20331元;應用範圍包括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通知》要求自2021年12月執行。
《通知》明確了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930元和20331元;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930元;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3930元。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相關部門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和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6777元。
《通知》明確,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5265元標準計算保值係數;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後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自2011年7月1日後,用人單位補繳醫療保險費的,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2011年6月30日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延長繳費5年後累計繳費仍不滿15年的,一次性躉繳費月基數按照8324元確定。
在有關人員醫療保險費籌資標準方面,《通知》明確,民政管理退休人員和軍隊無軍籍退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籌資標準為9086元(含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注資額);安置在我市的軍隊退休幹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務員醫療補助籌資標準為16310元,其中,12356元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3954元納入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
被依法宣告撤銷、解散、破產以及由於其他原因宣佈終止的用人單位,預留已懷孕女職工生育保險費標準為297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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