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工作方案》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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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區縣各部門各單位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重慶市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精神,切實提升學校育人水准,持續規範校外培訓(包括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以下簡稱“雙减”),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進高品質教育體系建設,强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堅決防止侵害群眾利益行為,構建教育良好生態,有效緩解家長焦慮情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堅持“學生為本、回應關切,依法治理、標本兼治,政府主導、各方聯動,統籌推進、穩步實施”的工作原則,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品質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工作佈置更加科學合理、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學生學習更好回歸校園、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全面規範,確保實現學生過重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2021年底有效減輕、2023年底成效顯著的工作目標,人民群眾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減輕學生過重工作負擔

1.統籌工作管理。教育部門要製定提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品質、減輕學生過重工作負擔工作措施。學校要完善工作管理辦法,建立工作校內公示制度。教師要認真批改工作,及時做好迴響,加强面批講解,認真分析學情,做好答疑輔導,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工作。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工作。

2.全面壓減工作總量和時長。學校要分類明確工作總量,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書面工作,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工作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國中書面工作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教師要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工作,初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工作。個別學生經努力仍完不成書面工作的,也應按時就寢,確保充足睡眠。

3.加强工作設計指導。教育部門要製定義務教育階段各學科工作設計與實施指導意見。發揮工作診斷、鞏固、學情分析等功能,將工作設計納入教研體系,鼓勵佈置分層、彈性和個性化工作,堅決克服機械、無效工作,杜絕重複性、懲罰性工作。

4.合理用好課餘時間。學校和家長要引導學生放學回家後完成剩餘書面工作,進行必要的課業學習,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開展適宜的體育鍛煉,開展閱讀和艺文活動。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控制使用時長,保護視力健康,防止網絡沉迷。家長要積極與孩子溝通,關注孩子心理情緒,幫助其養成良好學習生活習慣。寄宿制學校要統籌安排好課餘學習生活。

三、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

5.加强學校課後服務。教育部門要製定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課後服務工作措施,學校要製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學校課後服務全覆蓋。推行課後服務“5+2”管理模式,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國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6.提高課後服務水平。學校要提供“菜單式”課後服務專案和內容,提升課後服務的針對性、吸引力。學校要充分利用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完成工作,組織學科教師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課業答疑和輔導,開展豐富多彩的科普、文體、藝術、勞動、閱讀、興趣小組及社團活動等,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學校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授新課。

7.拓展服務通路。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校級幹部、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和骨幹教師應主動承擔課後服務工作任務,也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等。教育部門可組織優秀教師到本區域內師資力量薄弱的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發揮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課後服務中的作用。課後服務不能滿足部分學生發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遴選,供學校選擇使用,並建立評估退出機制。

8.加强線上學習服務。教育部門要徵集、開發豐富優質的線上教育教學資源,免費向學生提供高品質專題教育資源和覆蓋各年級各學科的學習資源,推動教育資源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優秀教師開展免費線上互動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推廣使用力度,引導學生用好免費線上優質教育資源。

四、全面規範校外培訓行為

9.從嚴審批機构。各區縣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构。要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首長部門,分類製定標準、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面向中小學生、學前教育階段兒童,利用網路課程資源,集中組織學科類培訓;集中組織非學科類培訓的,參照線下機构審批管理。

10.規範培訓服務行為。教育部門要建立校外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開展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機构培訓內容備案和監督工作。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含家長)銷售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線上、線下課程,已經銷售的予以清理整頓。工作日線下培訓不得留工作。線上培訓要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積極探索利用人工智慧科技合理控制學生連續線上培訓時間。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洩露家長和學生個人資訊,嚴禁通過電話、簡訊等管道對家長和學生進行行銷“轟炸”。

11.嚴格教師資質。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一旦查實,堅決依法依規吊銷辦學許可證。校外培訓機構聘請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應的培訓能力。從事學科類培訓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師及從教人員資格資訊均應在機构場所及網站顯著位置公佈。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與所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定。

12.加强培訓廣告管控。各區縣黨委和政府要加强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確保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看板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儿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儿園的教材、教輔資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變相發佈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

13.嚴格控制資本過度湧入培訓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管道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管道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14.强化收費監管。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内容,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收費按照價格首長部門製定的校外培訓收費指導政策,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通過協力廠商託管、風險儲備金等管道,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强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15.健全從嚴查處機制。嚴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批准,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各區縣要建立完善校外培訓機構聯席會議機制,及時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情况及資訊,完善“黑白名單”制度。各區縣要積極探索多種執法檢查機制,堅持行業首長和部門屬事監管的有效協同,對無證無照辦學機构依法依規嚴格查處,堅決打擊校外培訓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提升教育教學品質

16.推進優質均衡發展。各區縣要加大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縣管校聘等改革的推進力度,實施重慶市第四期農村中小學領雁工程,把拓展課堂教學優質資源、提升教書育人質量作為重點任務。教育部門要堅持開展教學教研共同體互幫互學活動,通過市、區縣教研工作坊和區域間教研聯盟帶動課堂轉變觀念,創新教學方式,提升教學品質,促進更多教師專業發展、更多學校優質成長,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准差距。

17.提升課堂教學質量。教育部門要建立優質課堂教學資源共亯機制,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使用率和覆蓋面,推進全市中小學課堂教學質量不斷提升。學校要健全教學管理規程,優化教學方式,强化教學管理,提升學生在校學習效率。學校要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積極推進幼小科學銜接,嚴格按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做到應教盡教,確保學生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業品質標準。學校不得隨意增减課時、提高難度、加快進度;降低考試壓力,改進考試方法,不得有提前結課備考、違規統考、考題超標、考試排名等行為;考試成績呈現實行等級制,堅決克服唯分數的傾向。

18.深化高中招生改革。教育部門要積極完善基於國中學業水准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估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不斷深化高中招生考試管道改革,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評估,探索過程性評估,依據不同科目特點,完善考試管道和成績呈現形式。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19.納入質量評價體系。各區縣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名額或片面以升學率評估學校和教師,認真落實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指南,將“雙减”工作成效納入學校義務教育品質評價,把學生參加課後服務、校外培訓及培訓費用支出减少等情况作為重要評估內容。

六、强化配套治理

20.做好課後服務保障。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編制標準,配齊配足教師。製定完善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辦法,確保滿足課後服務需要。優化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方案,確保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相應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聘請校外人員提供課後服務的,課後服務補助可按勞務費管理。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應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的重要參攷。

21.加强學校體育美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全面加强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幹措施》《重慶市全面加强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的若幹措施》,學校要開齊開足體育美育課程,建構大中小幼相互銜接、垂直貫通的課程體系,完善“健康知識+基本運動技能+專項運動技能”體育教學模式,確保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完善“藝術基礎知識基本技能+藝術審美體驗+藝術專項特長”等多樣化的美育教學方式,培養學生掌握1至2項藝術特長。嚴禁借體育美育培訓之名,開展學科類培訓。

22.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整治。在全市中小學開展專項整治,通過對照自查、檢查抽查等管道,對教師“課上不講課下講”“組織開辦校外培訓班”“同家長搞利益交換”等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形成警示震懾高壓態勢。組織開展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

23.推動家校社教育協同。進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責任,密切家校溝通,創新協同管道,推進協同育人共同體建設。教育部門要會同婦聯等部門,辦好家長學校或網上家庭教育指導平臺,推動社區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服務網站建設,指導學校建立定期線上線下家訪制度,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育兒觀、成才觀,理性確定孩子成長預期,努力形成減負共識,營造良好育人氛圍。

七、加强組織領導

24.全面系統部署。加强黨對“雙减”工作的領導,各區縣黨委和政府要把“雙减”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任務,結合實際細化完善措施,及時成立“雙减”工作領導小組,强化工作力量,確保“雙减”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在全域開展“雙减”工作基礎上,將主城都市區中心城區以及其他校外培訓機構數量在50家以上的區縣,確定為培訓機構治理區縣重點對象。教育部門要加强對區縣落實減輕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全程指導,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及時通報落實不力、推進不到位的區縣。

25.明確部門工作責任。教育部門要抓好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加强對校外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指導學校做好“雙减”有關工作;文宣、網信部門要加强輿論文宣引導,網信部門要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門做好線上校外培訓監管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要及時為中小學校補齊補足教師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財政、教育等部門製定學校課後服務性或代收費標準,會同教育等部門製定試點地區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指導政策;財政部門要加强學校課後服務經費保障;人力社保部門要做好教師績效工資核定有關工作;民政部門要做好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工作和校外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方面監管工作,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會同教育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培訓行為;政法部門要做好相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公安部門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聯動開展情報資訊蒐集研判和預警預防,做好相關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推動人民銀行、銀保監、證監在渝機构指導銀行等機构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風險管控工作,清理整頓培訓機構融資、上市等行為;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起責任、抓好落實。

26.强化督促檢查。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加大“雙减”督促檢查力度,將落實“雙减”工作情况及實際成效,作為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區縣、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各區縣要設立監管平臺和專門舉報電話,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27.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教育部門要會同文宣部門,切實做好資訊發佈、政策解讀和宣傳報導,形成良好輿論氛圍。組織學校、教師、家長、專家等社會各界,從不同角度談體會,深刻理解“雙减”工作的深遠價值。對各區縣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推廣,加大文宣引導力度,以點帶面、示範推進,形成良好的工作導向。

28.强化風險預警監管。製定“雙减”工作風險預案,及時防範和妥善處置可能引發的不穩定事件。教育部門要會同文宣、網信、警察等部門,加大輿情監測和引導力度。各區縣要研究製定風險防範工作預案,緊盯重點群體,及時處理不良苗頭,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和諧穩定。

29.統籌做好其他學段校外培訓治理。統籌做好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參照本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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