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免罰清單總數增至8份,覆蓋了8個執法領域,共規定109項免罰事項。袁琳攝
中新網上海11月11日電(記者陳靜)記者11日獲悉,上海新出臺3份免罰清單,擴大了免罰範圍,新增了“首違不罰”和“無過不罰”。
據瞭解,3份新的免罰清單出臺後,上海免罰清單總數增至8份,覆蓋了8個執法領域,共規定109項免罰事項。此次新出臺的文化市場免罰清單2021版覆蓋了原先2020版的內容。
在當日舉行的上海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工作新聞發佈上,記者瞭解到,據不完全統計,自首份免罰清單推出至今的逾兩年裏,上海市行政執法組織共適用免罰清單不予處罰4150餘個案件。上海市司法局方面透露,若以單行法罰則的最低罰款金額計算,免罰金額超過5.1億元人民幣。
因為免罰清單的實施,四千餘家市場主體實際獲益。據瞭解,特別是對小微企業,免罰減輕了其經濟負擔,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大環境下,助力其維持生存、謀求發展,對“六穩六保”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據悉,“六穩六保”是指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
據悉,此次新推出的《規劃資源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文化市場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2021年版)》和《水務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三份免罰清單,充分考慮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輕微免罰”“首違不罰”和“無過不罰”三項規定,明確了31項免罰事項。
此前,上海推出的6份免罰清單依據的都是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27條第2款“違法行為輕微,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可概括為“輕微不罰”。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33條新增規定“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即,“首違不罰”和“無過不罰”。這有利於一線執法人員高效適用新行政處罰法賦予行政執法組織的“不予處罰”裁量權,還可以直接惠及各類市場主體,尤其是小微企業,促進經濟社會繁榮發展。
據瞭解,作為上海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的典型經驗,市場主體輕微違法免罰清單這一改革舉措被納入《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上海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也將其上升為法定制度。2020年,上海“多領域實施包容免罰清單模式”被國務院列為改革試點經驗,在全國範圍複製推廣。
據上海市司法局介紹,上海將不斷深化市場主體輕微違法免罰清單工作,繼續拓展免罰領域並擴大相關領域免罰事項範圍,年內還將繼續推出新的免罰清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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