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鄭州全市總計電動自行車掛牌約360萬輛,超標電動車掛黃牌的約200萬輛。按照規定,超標電動車三年過渡期將至(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期滿後,這些超標電動車將不能上路騎行使用。
期限臨近,黃牌電動車被“亮”黃牌。那麼,鄭州200萬輛黃牌電動車將何去何從?大河報推出“關注黃牌電動車”調查報導。如果市民網友有意見或建議,也可迴響給我們。
(上班早高峰,鄭州不少市民騎電動車出行)
●“小黃”每天陪我上下班
“你說啥?!我的電動車只能騎到下月底,之後就不讓上路了嗎?”鄭州市民侯先生聽聞一個消息後,很吃驚。
這個消息是:按照鄭州市的相關規定,上黃牌的超標電動車三年使用過渡期將滿,即到2021年底。這意味著一個月後,上黃牌的超標電動車將不能在鄭州街頭騎行。
侯先生的電動車是超標電動車,3年前按照要求掛了黃牌,這輛車成為他每天上下班的必須交通工具。
“一年365天,只要上下班,‘小黃’每天與我同行。”侯先生家住中原區工人路,工作單位在金水區經三路附近,兩者距離約10公里,每天騎電動車約45分鐘上下班。
為什麼騎電動車上下班?侯先生給大河報記者算了兩筆賬。首先時間成本,騎電動車幾乎不堵車,單程平均45分鐘。開車不堵車的話需要半個小時左右,若遇到堵車,則需要1個多小時。而且,騎電動車不需要考慮找停車位的問題,方便快捷。
其次是經濟成本,侯先生每天給電動車充一次電,電費是1.2元,對比私家車更是節約不少。
如果黃牌電動車禁行,侯先生需要重新考慮上下班交通工具的問題,是選擇公共交通,還是換電動車。
“關鍵是我的‘小黃’不讓騎了,咋處理?”侯先生說,路上這麼多黃牌電動車,政府會不會有統一的折舊回購處理等措施。
(鄭州街頭停放的黃牌電動車)
●3年過渡期僅剩一個多月
什麼電動車是超標車?從字面意思看,超標電動車就是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車,而這個標準就是指2019年生效的新國標。
2019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正式實施。
根據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脚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新增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效能、充電器保護等科技要求。
國家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產品不得生產、銷售、進口。
不過,面對超標電動車保有量巨大的現狀,國家也沒有採取“一刀切”的管道禁止超標電動車。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製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管道,在幾年內逐步化解淘汰。
2018年6月29日,鄭州市召開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新聞發佈會。會上,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實行過渡期制度,過渡期為3年。過渡期內憑臨時通行標誌上道路行駛;期滿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黃牌電動車三年過渡期將至)
據統計,為加强電動自行車管理,從2018年10月12日開始,在全市範圍內啟動電動車免費登記上牌。
其中,針對超標電動車,上黃牌,可騎行。
11月10日,大河報記者瞭解到,截至今年初,鄭州全市總計電動自行車掛牌約360萬輛,超標電動車掛黃牌的約200萬輛。
這意味著,200萬輛超標電動車在設定的過渡期內可正常騎行。但臨近年底,過渡期的時限將盡,僅剩一個多月。
(市民出行使用中的黃牌電動車)
●黃牌車處置面臨兩難境地
由此可見在鄭州,像上述侯先生一樣的市民有很多,一個多月後,他們面臨的共同尷尬就是:“車還能騎,過渡期沒了”。
近日,大河報記者採訪了部分外賣騎手,電動車對於他們來說是日常工作的必備工具。
“我的車是超標電動車,才買一年多,如果不讓上路騎行,怎麼處理?”“你看,我們這一片區域內的騎手,基本上用的都是黃牌車,換車成本不小啊。”“超標車續航裏程長,換國標車需要多次充電,影響送單。”多名外賣騎手反映說。
相對外賣騎手騎行距離短的情况,跑腿送物品的“小哥”可能要“失業了”。
採訪中,大河報記者注意到,跑腿員騎的電動車幾乎都是超標電動車,因為他們送單的距離遠,如果電動車續航里程不够,很難完成。
超標車過渡期限餘額不足,是擺在所有超標車主面前的一道難題。而且,鄭州約200萬輛超標電動車,數量龐大,如何妥善存放,以及廢舊電池的處理,都是政府有關部門需要關注和解决的問題。
不久將來,超標電動車即將面臨沒地方放,又沒辦法用的兩難境地。
(外賣騎手不少使用黃牌電動車)
■這些問題市民很關心
期限臨近,可以說,黃牌電動車被“亮”起黃牌,鄭州約200萬輛黃牌電動車何去何從?這是市民車主、政府相關部門等面臨的共同問題。
大河報記者根據採訪情况,梳理出市民車主關心的一些問題。
●過渡期滿後,上路騎行黃牌車會不會處罰?
2021年10月31日北京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滿,11月1日起,超標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交管部門可先行扣留車輛,並對騎車人處以1000元罰款。届時,鄭州會不會處罰。
●過渡期滿後有沒有回收方案?
三年過渡期內,市民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已經備案登記,掛了黃牌。過渡期將滿,政府相關部門或者企業有沒有超標電動車回收方案,進行統一處理。
●超標的電動自行車怎麼處理?
登記備案過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滿後,自行處理是否需要去註銷,如果有統一處理管道,有沒有官方設定的回收點。
●超標電動車能否登記更換為綠牌?
家中的電動車剛買一年多,還能騎,能不能延長使用或者更換為綠牌。
●鄭州會不會投放共亯電動自行車?
超標電動車淘汰後,鄭州會不會在市區投放共亯電動車,供有需要的市民使用。
關於黃牌電動車該咋辦?你有什麼好的意見或這建議,可以給我們互動留言。
來源:大河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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