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公告(第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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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認真貫徹落實近期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抓實抓細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吳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12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近期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抓實抓細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當前,對涉疫風險人員管控主要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以下簡稱集中隔離)、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以下簡稱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測三種方式。居家隔離主要指在家庭環境下進行獨立居住,環境要具備“一人一戶一門”,不得擅自外出,拒絕一切探訪;居家健康監測主要指對相對風險較低的人群實施的一種醫學健康管理,應做到“足不出戶”。

二、解除集中隔離、居家隔離、防控區域管控措施之前,要按照標準、流程由所在縣(市、區)組織評估後,報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審批後通知解除。

三、集中隔離滿14天,隔離期間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無新冠肺炎相關臨床症狀者,按期解除相應管控措施。其中,密接者轉7天居家隔離,次密接者轉7天居家健康監測。集中隔離期間隔離場所出現確診病例(含無症狀感染者)的,解除集中隔離措施後的密接者實行14天居家隔離,解除集中隔離措施後的次密接者實行7天居家隔離。

四、解除集中隔離後,繼續遵守所居住社區(村)有關防疫規定,做好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個人防護、清潔和消毒,保持開窗通風。14天內原則上不得離開社區。

五、居家隔離或居家健康監測期間由所在社區(村)落實“四包一”措施,每日進行健康監測,按規定完成核酸檢測,如有异常情况,立即規範轉運至定點醫院進行排查。

六、解除管控措施的社區、村(組)、樓宇、單元等區域內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和自我健康監測,原則上14天內不離吳,確需離開的向社區(村)履行報批程式。

七、凡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外人員入吳的,須持48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對近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吳人員,查驗48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同時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措施。對健康碼為“黃碼”人員實施7天居家健康監測和2次核酸檢測措施。

八、全市城鄉居民近期在市域內可有序流動,非必要不離吳,確需離吳的須持48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同時,要密切關注國內中、高風險地區資訊動態,非必要不前往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有感染風險的地區,確需前往的須提前向所在社區(村)或工作單位報備並做好個人防護。返吳後,須向所在社區(村)或工作單位報告相關情况並按規定接受健康管理。

吳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1年11月10日

來源:吳忠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吳忠檢察2021年第215期

(總1028期)

出品:吳忠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工作室

來源:吳忠日報

編輯丨李祥稽核丨杜擁軍

官方微博:@吳忠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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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nx.jcy.gov.cn/WZJCY/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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