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變更舉辦者的批復
吉政函〔2021〕76號
省教育廳:
你廳《關於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變更舉辦者的請示》(吉教辦〔2021〕164號)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一、同意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舉辦者由李連海(自然人)、李連生(自然人)變更為吉林省吉科教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二、你廳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務職責,指導吉林省吉科教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切實履行舉辦者義務,加大辦學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質量,服務吉林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特此批復。吉林省人民政府2021年11月2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網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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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韓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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