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溪市,除了市本級的本溪高新園區外,其他6個縣區各有一個大規模產業園區。以前,這些產業園區要辦理審批事宜,需要頻繁奔波於各職能部門之間。為徹底解決園區跑腿、磨嘴等辦事難問題,今年,本溪市在進行新一輪簡政放權時,除緊箍咒、鬆手脚,下放權力給園區,真正做到園區的事情園區定。
從去年開始,本溪市便按照省裡“放管服”政策要求,結合實際開展了新一輪簡政放權。今年年初,本溪市在全市各縣區展開摸底調查,廣泛徵求各縣區及各產業園區的意見,初步明確了各縣區及產業園區“要什麼權力”的訴求。本溪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圍繞匯總上來的訴求,下足篩選甄別的功夫,或合併同類項,或具體問題具體解决,盡最大可能為園區除緊箍咒、鬆手脚。為確保簡政放權有法可依,本溪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將擬下放的權力交由本溪市司法局把關審驗後,於今年3月通過本溪市政府向全社會公佈。
市里放權,為各縣區園區賦權,關鍵在於讓權力放得下、放得准、落得實。本溪市要求,不能將權力一放了之,而是要持續加强事中事後監管,縣區承接部門要及時與市里溝通,將放下去的權力落實到位。在第一輪下放3416項權力後,本溪市對歷年來的簡政放權事項進行重新梳理,並組織人力編制了《本溪市政府服務事項目錄》,對事項名稱、變化等,在檔案上和實際操作中重新做了賦權,形成條分縷析的清單。
本溪市真正做到應放盡放,並適時作出權力微調和權力回收。對於“環評”“農評”“安評”事項,本溪市在新一輪簡政放權時及時將放下去的權力收回。對各縣區反映的因科技原因承接不了的權力事項,本溪市也將適時收回市里統管。
經過簡政放權,本溪市共取消、下放、調整市級行政職能3416項。賦予本溪高新區及各縣(區)產業園區670項,全面理順了政府和市場之間、市縣(區)兩級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的關係,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審批,基本解决了部門之間職權不清的問題。放開手脚的七大產業園區均能搭自己的班子、謀發展的路子,做到園區的事情園區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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