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甘肅省交通廳獲悉,根據全省疫情防控形勢變化,為科學精准、分區分類做好全省交通防控工作,經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同意,對全省通行政策予以調整。
一、全面暢通低風險區人員通行。非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人員通過機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公路自駕小客車出行的,體溫、健康碼、行程卡正常即可正常通行。
二、嚴格做好“外防輸入和輸出”。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的人員出行,要求體溫、健康碼、行程卡正常,並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暢通省內貨運通道。非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駕乘人員體溫、健康碼、行程卡正常即可通行;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駕乘人員,除體溫、健康碼、行程卡正常外,還需提供48小時以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鑒於全省疫情防控逐步進入常態化,所有貨運車輛通行不再配發“快通證”。
四、分區分類精准防控。按照穩妥有序的原則,待蘭州、天水兩地中高風險區清零後自動執行上述政策,不再另行發文。
上述政策自2021年11月9日零時起執行,民航、鐵路、公路交通等部門將在購票等環節提前告知廣大出行羣衆。
監審:鮮維斌責編:張利東
編輯:王彥海來源:中國甘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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