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推行林(草)長制實施方案》明確了2021年、2025年兩個階段全省林(草)長制名額類和工作類兩項目標,其中,名額類目標對2025年需要達到的數量名額進行了定量描述,工作類指標對此進行了定性描述,並從强化組織體系建設、加强森林草原濕地保護、加强森林草原濕地生態修復、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深化森林草原領域改革、加强森林草原濕地監測監管、加强基層基礎能力建設等方面明確了工作任務。方案對林(草)長制組織體系建立階段、全面建立林(草)長制階段、驗收階段、鞏固提升階段四個方面的工作進度做了詳細安排,還從加强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金投入、嚴格考核問責、强化社會監督等五個方面製定了工作保障措施,並對全省林(草)長各級各類會議、督辦、巡查、考核和資訊通報等相關工作作出明確要求。
與《青海省全面推行林(草)長制實施方案》一起印發實施的,還有《青海省林(草)長制省級會議制度(試行)》《青海省林(草)長制省級督辦制度(試行)》《青海省林(草)長制資訊通報制度(試行)》《青海省林(草)長巡查制度(試行)》和《青海省林(草)長制工作考核辦法(試行)》。 (何敏)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