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1歲女孩離奇失蹤,警方矢志不渝12載將其殘疾父親納入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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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98年7月26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警察局龍潭分局接到一起報案。這是一樁離奇的失踪案件,失踪的是一名正在就讀小學四年級的學生、11歲女孩張夢瑤(化名)。7月19日中午,趙淑琴在街頭偶遇女兒的舞蹈班老師。由於張夢瑤年僅11歲,囙此警方對這起失踪案格外重視。警方結合這些線索、資訊,分析認定張舒紅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於2010年8月19日將張舒紅捉拿歸案。面對警方審訊,張舒紅態度極其囂張,

1998年7月26日上午,吉林省吉林市警察局龍潭分局接到一起報案。這是一樁離奇的失踪案件,失踪的是一名正在就讀小學四年級的學生、11歲女孩張夢瑤(化名)。

據女孩的父親張舒紅講述,幾年前他與妻子趙淑琴(化名)離婚,女兒一直跟著母親生活。十天前,剛到張舒紅身邊生活一周左右的張夢瑤,自稱想媽媽了,另外還有幾件東西要取,囙此向張舒紅提出,晚上放學她直接去媽媽那裡。

由於趙淑琴再婚後的住址,離張夢瑤就讀的學校僅隔了兩條街,是以張舒紅並未多想便應承了下來。隨後的幾天時間裏,張舒紅自稱每天忙於生意,一直都認為孩子回到了媽媽家中。

7月19日中午,趙淑琴在街頭偶遇女兒的舞蹈班老師。而該老師告訴她,夢瑤已經好幾天沒來上課了,再耽誤就跟不上教學進度了。聽完老師的話,趙淑琴感到非常意外,回家後便讓母親去張舒紅處問個究竟。然而,趙淑琴的母親出門不久,便被一輛貨車撞得昏迷不醒。

發生意外後,趙淑琴光顧著搶救母親,直到三天后母親病情穩定,她才想起女兒的事來。於是,趙淑琴又讓父親到前夫家,去問問夢瑤不上舞蹈班的真正原因。趙淑琴的父親剛到張家門口,便遇到了正要出門的張舒紅。還沒等他開口說話,張舒紅便問他夢瑤去了母親家,為啥一直不回來了?兩人一交談,這才知道夢瑤失踪了。

張舒紅慌忙跑到醫院去找趙淑琴,兩人見面又是一番推諉指責與對罵爭吵。心頭隱隱掠過一絲不安的趙淑琴,遂於26日上午,拉著前夫一起到警局報案。

警方接到報案後,一方面派出警力,沿學校到趙淑琴家的路段反復排查蒐索,並尋找目擊者;另一方面,警方向轄區派出所及友鄰分局發佈了協查通報,進一步擴大尋找範圍。然而,幾個月時間過去了,張夢瑤便如人間蒸發了一般,沒有任何下落和消息線索。

這期間,趙淑琴與張舒紅一刻也沒放弃尋找女兒的努力。兩人不僅天天上街尋找,發動親友分頭尋找,張舒紅更是掏錢在報紙上刊登懸賞廣告,希望能找回他們的女兒。這一點,也讓趙淑琴在傷心之餘格外感動,女兒雖然跟她生活,但張舒紅卻隔一段時間便會來探望夢瑤。有一次,張舒紅出遠門歸來,一下子便給夢瑤買了六雙新鞋!

女兒的失踪,讓趙淑琴萬念俱灰,也不由回想起了原本溫暖的三口之家。趙淑琴與張舒紅一樣,兩人都是從小就得了小兒麻痹症;不同的是,張舒紅除了腿部殘疾外,全身都較為強壯,而趙淑琴卻總是病病殃殃。

1981年正月十六,趙淑琴到市區醫院做闌尾炎手術,正巧遇到了前來檢查身體的張舒紅。或許都是小兒麻痹患者,囙此兩人便互相多看了幾眼。而頗有心機的張舒紅,隨後便來到趙淑琴病房攀談了起來,並要走了她的家庭住址。在隨後的幾天時間裏,張舒紅竟天天到醫院來看望趙淑琴。而當趙淑琴出院後,張舒紅更是三不五時便來找她,兩人很快墜入了愛河。

隨著交往的深入,趙淑琴瞭解到:張舒紅雖然右腿殘疾,但卻有著令她羡慕的家庭背景。張舒紅的父親是一名德高望重的工程師,母親是中學教師;而他的姐姐和妹妹,還都曾到國外留過學;即使條件差點的哥哥張舒茂(化名),也是養路段的一名正式工人。

1982年臘月,趙淑琴與張舒紅正式舉辦了婚禮。婚後,兩人在街頭開了一家小吃部,張舒紅負責買菜進貨,趙淑琴在店裡招呼客人,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再加上公公將每月薪水補貼給她們,是以夫婦二人幾年便攢下了數萬元錢。

然而,“人生不如意事十之九八”。1987年9月,趙淑琴誕下了女兒張夢瑤,正當她沉浸在做母親的喜悅之中時,一天她去小吃部取東西時,卻意外撞破了丈夫與服務員小孟的姦情。為此,兩人發生激烈爭吵,趙淑琴還執意提出了離婚。

對此,張舒紅先是自稱一時糊塗,接著又不以為然地說:“我又不缺你的吃穿用度,你管那麼多幹啥?”而當趙淑琴提出離婚時,張舒紅則是又下跪又磕頭,並讓妻子看在剛出生女兒的面上,饒過他這一回。

趙淑琴一時心軟,便原諒了張舒紅。趙淑琴以為丈夫一定會痛改前非,哪知兩年後她又一次目睹了張舒紅與雜貨店女掌櫃的姦情。心灰意冷的趙淑琴,遂與張舒紅於1991年12月25日辦理了離婚手續,5歲的張夢瑤被法院判給了母親撫養。

1998年7月上旬,一直非常疼愛女兒的張舒紅,向趙淑琴提出:如今自己經濟條件好了,很想盡一名父親的責任,把女兒接到身邊撫養,這樣對夢瑤將來發展也有好處。此時,趙淑琴正與第二任丈夫鬧矛盾,再加上她知道前夫的飯店生意盈利較多,囙此便答應將女兒改判給了張舒紅。

然而,張夢瑤回到父親身邊沒多久,便離奇失蹤了,這讓趙淑琴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在報警無果後,趙淑琴三不五時便到警察局打聽女兒的下落。她也時常去找張舒紅吵鬧,指責他不積極尋找女兒。而一比特好心的鄰居欧巴桑,見張夢瑤如同中了魔一般尋找女兒,為了安慰她便開導說:“孩子總會找到的!夢瑤的兩個姑姑都在國外,說不定人家把孩子送到了美國,將來沒准有大出息呢。”

鄰居的好心寬慰,讓趙淑琴重新燃起了生活希望。正是在這一說法支撐之下,趙淑琴重新恢復了以往生活,她以為女兒或許會在未來的某一天,突然出現在她的面前。

由於張夢瑤年僅11歲,囙此警方對這起失踪案格外重視。幾名幹警暗下决心,無論追查多久,都要將小女孩兒找到。因為缺少辦案證據線索,於是警方將這起失踪案,與全省拐賣兒童案件進行了並案處理。

此外,幹警們還化裝偵查,在小夢瑤失踪路段持續尋找相關線索。即使時過多年,每當各地有拐賣兒童嫌疑人抓獲,警方都會追查其是否為拐騙張夢瑤的元兇。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失踪案始終未獲進展。

時光飛逝,轉眼到了2010年。趙淑琴的生活還在繼續;而張舒紅則經歷了再婚又離婚,以及生意場上從日進鬥金、到窮困潦倒的大起大落生活。

2010年7月29日下午,吉林市警察局接到了昌邑區青年劉某的報警,他稱44歲的母親龐淑雲,前兩天到東市場找工作,不久便與家人失去了聯系。幹警們詢問他的母親是否攜帶財物,而劉某稱母親走時只帶了一百多塊錢,她說做保姆都包吃包住,囙此只帶了點零花錢便出門了。

然而,令警方頗感意外的是,就在劉某報案後不久,吉林市警察局的多個派出所,又先後接到了三起婦女失踪的報案。一個多月時間裏,相繼有四名婦女失踪,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

負責此案的警察刑偵大隊領導們,分析此案時認為:

一、基本排除拐賣婦女行為。因為失踪的四名婦女,年齡都在四五十歲以上,顯然不會成為犯罪者拐騙的目標;

二、四名婦女都曾到東市場尋找過保姆雇主,囙此她們的失踪,極有可能是同一案犯所為;

三、幾名婦女都是離異或喪偶家庭,案犯選擇她們下手,應當是看中了她們的親人少,將來報案、找麻煩的人自然也會少一些。而據此推斷,這4個老年婦女極有可能凶多吉少。

為此,刑偵大隊的幹警們,迅速圍繞東市場展開了調查走訪工作。很快,警方得到了確切消息:這4名婦女都是被一個叫張舒紅的瘸子雇走的!

而讓警方感到極為震驚的是,這個叫張舒紅的人,正是十二年前失踪的張夢瑤的父親,警方頓時有了一絲不祥預感。

在隨後的進一步摸排中,他們又瞭解到:這個叫張舒紅的人,經常到東市場來雇保姆。他聲稱家中有年邁的父親亟需照料,囙此開出了“包吃包住,每月一千二”的豐厚條件。而他之所以頻繁來雇保姆,用他的話說是“老爹性情古怪,前幾個保姆他都不滿意,囙此沒幹多久便解雇了”,所以他只好多次到東市場來雇保姆。

警方結合這些線索、資訊,分析認定張舒紅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於2010年8月19日將張舒紅捉拿歸案。面對警方審訊,張舒紅態度極其囂張,他雖然承認曾雇過四名婦女,卻稱她們嫌活太累,沒幹多久便都自己走了。之後,張舒紅便是一問三不知,與警方對抗了起來。

好在前往張舒紅家中展開搜尋的刑警,很快便發現了諸多證據:一是發現了菜刀和斧頭等疑似作案工具;二是在張家後院磚牆下,發現了幾件金首飾,經其中一名失踪婦女的女兒辨認,確定其中一條金手鏈是其母親之物;三是在廚房角落發現了兩處噴濺血迹,經DNA比對,證明為其中一名失踪婦女的血迹。

面對如山鐵證,張舒紅無可抵賴,只好據實供述了一切。原來,曾經有些積蓄的張舒紅,由於無心經營飯店,特別是還經常在外沾花惹草,囙此到了2009年便已欠下無數外債。自感無力償還外債,又經常遭受父母兄妹指責的張舒紅,深感自己一輩子活得太慘,便萌生了不讓別人好過的邪念。

2009年5月初,張舒紅在街頭到處張貼招攬算命的小廣告,自稱學過茅山法術、擅長批八字。一天下午,一個叫張殿亮(化名)的24歲小青年,竟信以為真地找上門來。張舒紅一番裝神弄鬼之下,成功從張殿亮口中套出了銀行卡密碼。隨後,張舒紅在其飲料中偷偷放入安眠藥,趁著張殿亮昏迷之際將其勒死。

然而,讓張舒紅萬沒想到的是,張殿亮衣兜裏僅有二十塊錢,而銀行卡內更是分文無有!自感被死人擺了一道的張舒紅,只好連夜將屍體丟進了江灣大橋附近的松花江內。

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裏,張舒紅將犯罪目標盯向了單身或離異的老年務工婦女身上,他覺得這些人親屬少,報警的概率也相對較低。2010年7月9日上午,張舒紅在東市場以招聘保姆為由,將樺甸夾皮溝鎮44歲的婦女劉鳳英(化名)騙至家中。張舒紅用刀逼著劉鳳英說出銀行卡密碼,然後用繩索將其勒死,當晚趁著夜色將屍體丟入了松花江。

在隨後的7月24日、8月2日和8月12日,張舒紅又故伎重演,以同樣的雇傭理由和同樣手段,先後將吉林市昌邑區55歲婦女龐麗娟(化名)、安圖縣49歲婦女張玉梅(化名)、吉林市龍潭區52歲婦女皮紅英(化名)等人殺害並拋屍,共搶劫錢財三萬多元。

在供述上述殺人罪行後,警方在審訊中對張舒紅乘勝追擊,一舉突破了他的內心防線。隨後,張舒紅又交代了12年前,自己親手殺死女兒張夢瑤的令人髮指罪行。而這一有違人倫慘案的背後,則是張舒紅的身體尷尬原因,以及張夢瑤鮮為人知的身世之謎。

原來,自打張舒紅與趙淑琴結婚後,幾年時間裏趙淑琴始終沒有懷孕迹象。一次,張舒紅偷偷到醫院檢查,才得知自己沒有生育能力。張舒紅將這一情況告訴了父母,張家人都覺得張舒紅應該有個孩子養老。

於是,在父母的勸說下,在張舒紅的苦苦跪求下,張舒紅的哥哥才勉强答應了“幫忙”的要求。在隨後幾天裏,張舒紅刻意給妻子與哥哥騰出時間來。而哥哥也找趙淑琴進行了長談,意思就是想和她生個孩子,等趙淑琴和張舒紅將來老了,也有個人養老送終。趙淑琴聞言無言,一年後便生下了張夢瑤。

張夢瑤出生後,張舒紅將其視若己出,對她格外疼愛。然而,隨著孩子的長大,竟漸漸排斥起了張舒紅。上小學時,張夢瑤有時寧願一路小跑去學校,也不願坐張舒紅的電動車,這讓張舒紅感到格外惱火。再加上夫妻衝突不斷,有時甚至大打出手,最終張舒紅與趙淑琴的婚姻走到了盡頭,而孩子被法院判給了母親撫養。

從1998年開始,經濟出現困難的趙淑琴,不僅三天兩頭去找張舒紅索要女兒撫養費,更是找到了張舒紅的哥哥家。為此,張舒紅極度惱火,他擔心此事傳揚出去,自己和哥哥顏面盡失、全家上下也都沒法做人,於是張舒紅便動了殺機。

1998年7月16日傍晚,張舒紅將女兒接回家之後,便哄著張夢瑤喝下了帶有安眠藥的飲料。張夢瑤沉沉入睡後,張舒紅遲遲不忍下手,因為他一直將夢瑤當成了自己的親生骨肉。然而,由於擔心“借種”事情傳揚出去,最後張舒紅閉著眼睛將張夢瑤亂刀捅死。行兇之後,張舒紅坐在床頭痛哭了一會兒,便將屍體裝竟麻袋連夜埋在了哈龍橋的老橋下。

2013年12月26日上午,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張舒紅死刑。隨後遵照最高法簽發的死刑命令,將張舒紅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一個年少的生命、美麗花朵,尚未盛開,便已提早凋零。這是張夢瑤的個人悲劇,更是張舒紅這個極致惡魔的嗜血縮影。而他天生殘疾、婚姻失敗、生意破產、以及沒有生育能力,這些濫殺無辜的懦夫理由與藉口!

而吉林警方在科技相對不够發達的年代,以矢志不渝、追查到底的韌勁精神,十餘年如一日持續關注此案,才最終擒獲了真凶,揭開了小夢瑤的失踪真相。

最終,法律判處張舒紅以極刑,可謂是罪有應得,還了清朗人間應有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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