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廈門市一次性推出兩個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共計8000套,面向本市無住房家庭,以出售管道提供,銷售均價全部按照各項目房源市場評估價的45%確定。不少滿足條件,而手裡又剛好有點資金的市民紛紛出手申請,但是保障性商品房到底值不值得買,你真的想清楚了嗎?
根據廈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相關規定,保障性商品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不得用於經營,不得違規轉讓。同時,申請家庭成員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途徑在本市擁有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房的,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其他住房的購房合同備案或權屬登記手續。
簡單地說就是,這套房子你只能自己居住,不能通過房子來獲取收益,如果覺得房子小了,想換套大的,或者是手裡突然有一筆錢想在本市再買一套房子進行投資,那就必須先退掉這套房子。
一、房屋交付5年內退房
根據廈門市相關規定,保障性商品房自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起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轉讓,不得轉為普通商品房,但購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指定機构申請回購。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政府回購是按回購時的市價乘以購買時的折扣率,再不濟也就是退回當初自己交的購房款。其實不然,政策規定回購價格=原購房價-原購房價*年折舊率*房屋交付年限。年折舊率按1.43%執行,房屋交付年限=收回房屋年月/房屋交付年月。並且,購房家庭還需要按規定繳交購房及退房(回購)涉及的相關稅費。
按照上述規定,如果你購買保障房5年內想要退房,那肯定是要虧掉一些購房款的,光房屋折舊一年就要扣掉1.43%,還不算回購時的相關稅費。
二、房屋交付5年後出售或退房
根據規定,保障性商品房自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起滿5年,且已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的,可以選擇按以下管道辦理:(1)申請上市轉讓或轉為普通商品房,應按規定繳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上市交易指導價*不動產登記面積-原購房價)*55%,上市交易指導價按届時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公佈的標準執行。(2)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指定機构申請回購,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指定機构同意回購的,回購價格=上市交易指導價*不動產登記面積-(上市交易指導價*不動產登記面積-原購房價)*55%,上市交易指導價按届時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公佈的標準執行。因上市轉讓、轉為普通商品房繳交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或交由回購的,應按規定繳交相關稅費。
翻譯一下就是,5年後你想把保障房賣掉,沒問題,但是要把利潤分55%給政府,如果賣不掉,那麼政府也可以按照上市指導價並扣除55%的利潤進行回購。這個時候就看當地近5年的房地產市場走勢情况了,如果這5年內房地產市場一片大好,那麼賣掉保障房所獲得的利潤可能會低於你用買保障房的錢去付商品房首付,然後在兩年內進行1-2次置換最終所獲得的收益。
說了那麼多,那麼保障房到底值不值得買呢?首先,如果未來5年內你沒有換房的打算,且當地房地產市場相對平穩,預期不會出現暴漲或暴跌行情的話,那麼還是推薦購買保障房的,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5年裏,你的這筆錢就套在房子裏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變現,那只能是虧本讓政府進行回購。如果對未來房地產市場上漲預期較高,或者是未來5年內可能要考慮換房的,特別是現時還處於單身狀態的,那麼建議還是用買保障房的錢作為首付先買一套小一點的,然後逐步置換到理想的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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