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家暴!內蒙古公安廳領導楊俊山,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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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落馬官員雙開通報中出現罕見表述:實施家暴。11月5日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6連發,通報對6名落馬官員的處分决定。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楊俊山,因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背離家庭美德實施家暴等問題,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此前,4月23日,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警察局局長蔣國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落馬官員雙開通報中出現罕見表述:實施家暴。

11月5日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6連發,通報對6名落馬官員的處分决定。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楊俊山,因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背離家庭美德實施家暴等問題,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楊俊山資料圖

楊俊山曾用名楊峻山,1964年11月出生,內蒙古敖漢旗人,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楊俊山早年在自治區三北防護林工作站擔任了6年多的助理工程師,1991年年末進入自治區林業廳林業警察局任科員,1996年10月起陸續擔任自治區森林警察局主任科員、政工室主任,2000年7月升任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副局長。2007年9月,楊俊山改任自治區林業廳人事處處長,2011年11月重回自治區森林警察局任局長,期間於2013年6月加任自治區森林警察局督察長,2020年10月加任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2020年12月1日,自治區公安廳召開新任副廳級領導幹部和晋昇一、二級警務專員任職宣佈會議,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駐廳紀檢監察組組長寶山對新任職幹部進行任前集體廉政談話,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王斌主持會議並宣佈趙永剛、趙世勇和楊峻山等15名衕誌的任免職通知。楊峻山、趙世勇、孟凡濤、陳勇4名衕誌代表新任職幹部作了表態發言。今年3月31日,自治區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將重新設立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打造專業生態環境保護新警種。楊俊山兼任新設立的自治區公安廳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負責人,至今年8月9日官宣被查。被查前,楊俊山同時擔任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督察長,自治區公安廳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負責人,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身兼多職,包括連續擔任了近10年的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3月31日上午,自治區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透露,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决定2021年在全區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統一安排部署,自治區公安廳成立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草原林地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全面系統梳理2010年以來全區公安機關辦理的非法佔用、開墾草原林地違法犯罪案件,重點核查處罰不當、降格處理、以罰代刑、涉黑涉惡,以及涉“保護傘”等問題。7月29日下午,公安部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環食藥偵總隊負責人、一級警務專員楊峻山介紹了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打擊破壞草原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相關情况。這是現時已知的楊俊山最後一次公開出席活動。據楊峻山在發佈會上介紹,截至目前,內蒙古自治區共立破壞草原林地刑事案件1599起,移送起訴298起,涉案面積43.6萬畝,採取刑事強制措施556人,收回草原林地7.1萬畝。現時,公安廳已對25起破壞面積大、影響惡劣的案件掛牌督辦。據悉,自治區森林警察局現時隸屬於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受自治區林草局和自治區公安廳雙重領導,黨政工作以自治區林草局領導為主,警察業務工作以自治區公安廳領導為主。在對其審查調查中,自治區紀委監委發現,楊俊山除存在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等問題,還背離家庭美德,實施家暴。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準予,决定給予楊俊山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背離家庭美德屬於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蔣國平資料圖

此前,4月23日,內蒙古大興安嶺森林警察局局長蔣國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蔣國平在自治區林業公安系統工作了38年,先後擔任過綽源林業警察局局長,滿歸森林警察局局長,大興安嶺森林警察局副局長、政委、局長。除楊俊山外,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還同時公佈另外幾人的處分决定:

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王俊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漢武被開除黨籍;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王廣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遼市委原巡視員王治安被開除黨籍;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錢永喜被開除黨籍。

和以往的“雙開”通報或開除黨籍通報相比,這批通報信息量相對非常大。

首先,王治安和錢永喜,都是首次披露已經被查;其次,對多名官員的通報描述,相對比較罕見。

比如,呼和浩特市檢察院原檢察長王漢武被控“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訴”,這點很惡劣,正能量認為,惡劣程度不亞於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比如,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楊俊山,被控“背離家庭美德,實施家暴”,以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他人在高校考錄、公務員面試方面謀取利益”。再比如,通遼市委原巡視員王治安,被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非婚生育”。所謂非婚生育,就是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對稱,俗稱私生子女

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錢永喜1953年9月出生,蒙古族,曾任巴彥淖爾市林業局局長、黨組書記,巴彥淖爾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開除黨籍通報中最後提到:“鑒於其涉嫌職務犯罪已超過追訴時效,不再移送檢察機關”,這點在落馬官員中,極其罕見。

所謂超過追訴時效,根據刑法有關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包括最高刑為拘役的),經過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但是,刑法充分估計到行為人犯罪後隱匿、逃避的時間,使得犯罪人利用時效制度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相當小。

楊俊山簡歷

楊俊山,曾用名楊峻山,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內蒙古敖漢旗人,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至1991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三北防護林工作站助理工程師;1991年12月至1996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林業警察局科員;1996年10月至2000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主任科員、政工室主任;2000年7月至2007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副局長;2007年9月至2011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人事處處長;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2013年6月至2020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督察長;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督察長,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2021年3月至今,內蒙古自治區森林警察局局長、督察長,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生態環境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負責人,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一級警務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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