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十堰市竹山縣21歲女孩朱甜甜晨跑後離世已經7天了,雖然警方已經開始了周密的調查,現時還沒有給出權威的通報。但是從失踪到死亡,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討論一直都未停止。
悲劇已經發生,不管是義憤填膺,還是扼腕歎息,事情不能重來,這是歷史和時代留下的深刻烙印。死亡的原因雖然還在偵破中,但是這又留給我們的是什麼了?
我們總是喜歡善忘,很多的事情和東西在經歷了很長的時間後,我們會無視。
多次發生在晨跑和夜跑的刑事案件歷歷在目,可是我們總是在這些的時候,選擇了淡忘和自我的不以為然。結果,悲劇總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2014年,寧波一靚女夜跑時被歹徒拖進草地强暴並被拍裸照;此前杭州一夜跑女孩被搶劫,成都一女孩在夜跑時也差點被强暴……
2015年9月,合肥一名女孩獨自夜跑時被歹徒盯上,遭到强暴,犯罪嫌疑人已被包河區檢察院準予逮捕。
2015年10月15日,寶雞美女教師夜跑被强奸並拋屍公園。
2017年9月23日,受害人邵某某,晚跳廣場舞回家途中失踪;2018年5月13日受害人彭某夜跑時失踪。
2017年12月14日,31歲的王某欣從社區出發前往綠心公園夜跑,而後離奇失蹤。12月22日,失聯7天的王某欣的遺體被警方找到。
2019年4月21日早晨,池州市一中年男子在一偏僻處撲倒一名正在晨跑的40歲女性,欲對其實施强奸,所幸受害人激烈反抗後逃脫。
可是,當這些案件發生後,在社會和各類媒體非常痛恨地指責犯罪嫌疑人的冷血和無情之外,更多的思考和教育卻沒有了下文,社會的實際改善和預防不了了之,虎頭蛇尾的管道一次又一次的循環。
和我們在犯錯誤寫檢討書一樣,這樣的檢討和反省是不是真的走心?是不是真正能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和錯誤的原因?有沒有接受因為錯誤遭到的處罰和行為?
其實,類似的案件中並沒有這樣做。在社會對惡性案件進行口誅筆伐發洩一通之後,留下的還是一地雞毛,並沒有認真地進行社會性的錯誤改善措施的實施和預防。
晨跑和夜跑的管理和監控,我們缺失了很多東西。
既然在居民的晨跑和夜跑上出現頻率這麼高的比例,那麼在晨跑和夜跑的管理就是我們社會公共部門要進行重點的監控。
規劃合理的跑步的路線很關鍵,有統一的機构進行管理,各種監控面面俱到,不留死角,為居民創造良好的鍛煉環境和條件。這樣的管理下,還會有人敢這麼膽大包天?
實際上,十堰市竹山縣南山公園才剛剛建成1年多,時間不長。而且,南山公園只有進口和出口有監控,山上並沒有其他監控。
整個南山公園面積很大,處於公路和居民社區的環繞範圍內,內部的樹木和草叢林立,路段雜亂不堪。管理的人員也不多,也只有基本的清潔人員,在這樣的管理下,風險無疑是放大了很多。
另外,當地公園對危機管理緊急救援經驗非常缺乏。在這樣一個當地居民經常進行晨練和休閒的活動場所,內部的監控如同空白。在發生人員失踪時,沒有明確的緊急救援的流程管理。這樣的監管下,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這個世界有白就會有黑,這就是現實的世界。雖然我們生活在太平盛世,可是下總會有點滴的黑暗之處。不要認為這個世界總是和諧,總有一些惡魔遊蕩在人間。
雖然有法制和社會規則,可人性的欲望總是在特定的環境下被反噬。然後,一些悲劇就是這麼被發生了。所以,對於危險和危機的監控和預防就尤為重要。
這一次的案件,又一次凸顯了晨跑和晚跑的嚴重性和社會監管的迫切性,這難道不是我們的管理者需要思考和付出改善實踐的時候了?
面臨自身處於風險和危機的處理解决,我們講了很多,但是實戰的時候卻總是失敗。
對於風險危機和明天,我們真不知道哪個會先來。要有足够的風險意識,對於女孩子顯得尤為重要。
事情已經發生了,到底受害人在這40分鐘的時間裏遭遇了什麼樣的變故?我們不清楚。在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間有沒有溝通和反抗,這值得思考。
40分鐘,改變了朱甜甜的一生。在意外發生的時候,雙方的情緒對立面達到頂峰?但是在情緒到達頂點的時候,激情殺人的刑事案件屢見不鮮。
我們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想幹什麼?是劫財還是劫色,還是其他。但是需要明白的是,這個時候,生命是最重要的。
其他的事宜,統統排後。受害人在當時是否考慮過這個問題沒有?生命都沒有了,其他的還要什麼意義。
或許,在這40分鐘裏,受害人進行另外的溝通和處理方法會有不一樣的結果。不要以為威武不屈就是勝利,該妥協就要妥協,特別是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白髮人送黑髮人,這是不值得的,這是教訓。
在面臨自身處於風險和危機的解决時,我們要有基礎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措施,或許這能在關鍵的時候救自己一命。可是這次奇迹沒有出現,當事人死亡,這反映出了自我保護教育的缺位或者沒有普及。
實際上,對於自我保護意識和措施這一塊的教育和學習一直都是稀有區。口頭提得多,真正系統的培訓和學習少之又少。其實,這真的很關鍵。
寫在最後
這次的案件,我們又被哀痛和酸心地“上了一課”。再次以生命代價的管道“描述”晨跑和夜跑管理的監控的不足和自我保護意識和措施的高昂成本,這太過於沉重。
對危險的“見微知著”,如果强化對晨跑和夜跑的管理和有效監控,如果受害人有自我保護意識和措施的開展,如果……悲劇或許就能够避免。
可是沒有如果,結果沒有被改變。人性總有惡的表現,我們改變不了每個人的特性和善惡,我們能够和可以做的是對風險的意識和預防的開展。
這是社會共同的責任,也是管理者的職責,也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礎。雖然需要付出辛苦和行動,但能够得到一個平安的生活環境,這是必須堅持和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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