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學生家長舉報,拉薩市煙草專賣局執法人員對我市北郊的一家電子烟商店進行檢查,經核實相關證據,認定該電子烟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烟的違法事實。隨後,拉薩市煙草專賣局開出我市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烟的罰單,這也是我區開出的首張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烟的罰單。
經現場詢問,店主承認烟草執法人員已告知其“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烟”有關政策,並在其店內張貼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標語,但在該名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烟時未嚴格履行身份證件查驗手續。
拉薩市煙草專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責令該商戶限期改正,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商戶表示服從處罰决定,將積極整改,避免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這也是自治區查獲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烟案件。
自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啟動以來,拉薩市煙草專賣局認真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規定,堅持狠抓源頭治理、築牢市場監管防線,全力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
下一步,拉薩市煙草專賣局將進一步加強同相關執法部門的溝通合作,持續加强捲煙、電子烟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捲煙、電子烟等違法行為,切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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