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的薪水真的很低嗎?看這個人,退休後連基本生活都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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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瑞墓位於海南省海口市西郊濱涯村,為一長方形陵園,四周為石砌圍牆。始建於萬曆十七年,是皇帝派許子偉專程到海南監督修建的。海瑞祠,位於浙江千島湖龍山島。為廳院合一式的磚木結構,建築面積六百多平方米。其實,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原本出身並不好,四歲的時候,父親就過世了,他和母親相依為命,勉强靠著家裡的一點田地過活。海瑞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樣,在任期間打擊犯罪,懲治貪官污吏,是一比特真正受百姓愛戴的好官清官。

海瑞墓位於海南省海口市西郊濱涯村,為一長方形陵園,四周為石砌圍牆。始建於萬曆十七年,是皇帝派許子偉專程到海南監督修建的。海瑞祠,位於浙江千島湖龍山島。於1985年初破土動工,1986年夏落成竣工。為廳院合一式的磚木結構,建築面積六百多平方米。

其實,明朝著名的清官海瑞原本出身並不好,四歲的時候,父親就過世了,他和母親相依為命,勉强靠著家裡的一點田地過活。母親謝氏為人剛直堅毅,從小對海瑞就嚴格管教,海瑞也在這種貧窮的家境下得以飽讀詩書,立志考取功名,做一個好官。

28歲,他成功考中了秀才,然後,一路堅持,在41歲的時候才真正當了官,進入官場。海瑞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樣,在任期間打擊犯罪,懲治貪官污吏,是一比特真正受百姓愛戴的好官清官。

他的一生以清廉出名,當官期間做的最多的也是整治朝廷的不正之風,主要打擊那些貪贓枉法的貪官,更是推行了明朝著名的一條鞭法,可以說是明朝的“包青天”。也正是因為他的剛正不阿,在官場了得罪了不少人。

因而,他十八年的官場生涯坎坎坷坷,最後,仍是在奸臣的陷害下辭官歸家。可回到家的海瑞並沒有享受到一個退休公務員的好待遇,因為,他這麼些年的積蓄,也僅僅只够買一套房子的,在此之前,他甚至連自己的房子都沒有。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况呢?究其原因,大概四點:

其一,明朝之所以貪官污吏多,就是因為薪水低。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朱元璋頒佈了一份反腐教材,叫做《醒貪簡要錄》。這份教材詳細記載了朱元璋製定官吏薪水標準的理論依據。海瑞還在當縣長的時候,每年能領到的薪水折合成銀兩實際拿到手的也就二十七兩白銀。

可以說,這比起唐朝和兩宋時期,明朝的薪水簡直低的可憐。

其二,聘禮太貴,海瑞雖然是個清官,可他也要娶妻生子,成家立業。而且,作為封建社會的男人,他一生娶妻三次,納妾也有兩回,每次娶妻聘禮差不多就三百兩,納妾也需要五十兩,光是這些,就花去了他不少銀子。

據記載,海瑞在七十多歲時還有一妾姓邱,據說她為晚年的海瑞生了一個兒子,但長到三歲就夭折了。

其三,家裡開銷大,作為一個官員,全家上下老老少少不算,還有奴婢僕人們需要養活,林林總總十幾口人等著他賺錢養家,這麼多張嘴,都需要他一個人來養活,這種負擔對他這個清廉的官來說太大。

其四,海瑞作為一名著名的清官,沒有外快收入。偌大的明王朝,相信比海瑞的家業更大,需要養活的人口更多的官員比比皆是。可他們會弄錢,日子只會越過越舒坦。反觀海瑞,窮到連個一百多兩的房子都買不起,這在大明朝可是頭一個。

其實,就算海瑞的薪水不高,家裡負擔重也不至於連個房子都買不起,真正的原因是他還是個樂於助人的窮官。

海瑞吃了官家飯,日子總歸比尋常百姓要好些,這時候的窮親戚也就多了起來,偏偏海瑞生性善良,儘管自己也沒什麼錢,但是他還是會把家裡的錢拿出來接濟親人,所以,往往在當時他也是個月光族,每月俸祿基本不剩幾個。

在他死後,好友王用汲給他料理後事的時候,發現他家裡能够找到的遺產林林總總加起來也就不到二十兩銀子,連給他辦喪事的錢都不够。沒辦法,王用汲只好讓大夥兒給他募捐,這才解决了海瑞的喪葬問題。

反觀同一時期的嚴嵩等人,光是動產折合人民幣就將近十八億元,房產達到了六千多套,是當時有名的巨貪。再看張居正,他死後別抄家,搜出白銀珠寶無數,光是他在北京的豪宅估值就達到現在的人民幣八百萬,放在現在也是頂級的豪宅了。

海瑞跟這兩人相比,人家吃飯,他連湯都喝不上,頂多算是喝白水。可憐巴巴的二十兩銀子的家底。這就是差距。

海瑞雖然窮,但是,也養活了一大家子的人,這並不是只靠薪水就能搞定的,他當時還是有些外快的,比如:寫墓誌銘。古人非常看重名聲,一個人死後最重要的就是墓誌銘。而且,寫墓誌銘的人要文采好,名聲出眾的,海瑞在當時民間的聲譽響亮。

所以,許多死者家屬都會主動上門來求墓誌銘。

海瑞也是當時著名的墓誌銘寫家,許多官員也都會找他。海瑞時期的稿費在史書中沒有記載,但是,元朝時期的趙子昂也曾是一名墓誌銘寫手,據悉,他的稿費高達五千兩之多。海瑞肯定不會拿那麼多,但是,五十兩總是有的,這也成了後來海瑞退休之後的主要經濟來源。

可憐一代清官,老了老了還得辛苦寫墓誌銘養家,用一百多兩買了房,才得以安度晚年。屈大均曾對其評估道:“公之學以剛為主,其在朝,氣象岩岩,端方特立,諸臣僚多疾惡之,無與立談。”

參考資料:

『《明史·海瑞傳》、《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國朝典故》卷三十八、《醒貪簡要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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