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警察局人口管理總隊對我市相關戶口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從本月起,施行的便民利民新政策,聚焦解决羣衆的“急難愁盼”問題。
老年人投靠子女來津落戶
隨著越來越多的異鄉人到津城工作、生活,他們的父輩投靠子女來津落戶問題備受關注。在戶口新政中,凡外省市戶籍公民,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或已辦理退休手續,來津居住滿6個月,成年子女均為京津冀常住戶口(已註銷戶口的現役軍人、出國定居人員除外)且至少一人為我市常住戶口,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在津落戶;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華僑子女辦理出生登記
在此次戶口政策調整優化中,華僑子女辦理出生登記可通過以下兩個管道辦理。
夫妻雙方均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戶口已註銷的華僑;或者一方為在國外取得永久居留權、戶口已註銷的華僑,另一方為外國人,其在國內出生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可以在我市的(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
另外一個辦理管道為:本人出生在外國且具有中國國籍,年齡未滿18周歲,父母雙方均為在外國取得永久居留權、戶口已註銷的華僑,回國後準予在我市的(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
學子回津辦理落戶
我市生源於外省市普通高校在讀的學生,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將戶口從學校學生集體戶遷回我市。
原為我市戶口、遷出後在外地註銷的留學回國人員,未在國外入籍或定居,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以申請在津恢復戶口(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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