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應對新冠疫情應急指揮部發佈公告各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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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3日,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佈第18號公告,從切實履行組織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持續開展防控政策文宣等方面,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所有市場主體(以下簡稱各單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8號)

11月3日,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佈第18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從切實履行組織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持續開展防控政策文宣等方面,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所有市場主體(以下簡稱各單位)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公告》指出,近期,因個別組織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不力,對本組織有涉疫地區旅居史人員疏於管理,未及時督促其向社區報備,造成省外疫情輸入我省,嚴重違反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

《公告》要求,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製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實專人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員工嚴格遵守各項疫情防控規定,並主動對接、積極配合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做好防控工作;主動加强員工健康狀況排查,隨時提醒員工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對有發熱、咳嗽等异常症狀的,應立即督促其預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或發熱哨點診室就診;認真做好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區所在縣(市、區)、地級市旅居史,以及與感染者有軌跡交叉的員工排查登記,及時向當地社區報備,並按規定配合做好核酸檢測、隔離管控、健康監測等工作;密切關注疫情防控最新規定和動態,通過組織微信群、公眾號等載體,多形式、多管道加强防控政策法規文宣,切實增强員工的法治意識,自覺落實好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推動形成群防群控、聯防聯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對公共場所管理、經營主體,《公告》要求,必須嚴格落實進入人員佩戴口罩、測溫、掃碼亮碼等防控措施。

《公告》強調,要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對履行防控主體責任不力、執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實防控要求不嚴格的組織和個人,要按照“誰的人、誰負責”“誰失控、追誰責”“誰瞞報、追責誰”的原則,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記者 任鴻 石小宏 魏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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