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落實立案登記一次性告知制度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對於當事人現場提交的訴狀及相關證據,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進行現場立案。在立案中發現當事人立案資料不齊全時,一次性詳細告知當事人所需要提交的資料,讓人民群眾體驗到“最多跑一次”就能立案的便捷服務。
進一步為經濟困難群眾提供司法救助服務,切實落實好司法救助政策,保障經濟有困難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依法為35名符合救助條件的生活困難救助申請人提供救助金193.2萬元,减免緩訴訟費307.2萬元。
進一步完善多元化糾紛解决機制,對擬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在立案前通過安排專人展開訴前調解、委託調解組織展開調解等管道介入,告知當事人訴訟風險,引導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解决糾紛。提前瞭解案件衝突焦點,促使有調解可能的案件進入調解程式。將事實清楚、衝突爭議不大的案件導入速裁程式,快審快結。
進一步推進網上立案、跨域立案,為讓羣衆少跑路,不用到法院也可完成案件立案工作,省法院出臺《關於給當事人、律師提供網上法院跨域訴訟服務的工作方案》,滿足案件當事人、訴訟代理人便捷、高效訴訟的需求,方便人民群眾參與訴訟,减少當事人訴累。
進一步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堅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嚴格規範適用司法強制措施,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嚴禁超標的、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能“活封”的不“死封”,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印發《關於加强新時代未成年人審判工作的通知》,從深化審判綜合改革、判後幫教、法治文宣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在全省法院深入推進法官兼職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工作。
進一步加快執行積案清理,將西寧中院100件疑難複雜執行案件分流到海南州等四個中院加快執行。今年1月至9月,全省法院共清理出發放超期執行案款84143.7萬元,已依法發放13657.7萬元。開展“我為羣衆辦實事”為民執行專項行動,努力化解執行信訪案件,推進10萬元以下小標的案件及涉民生案件執行到位。(於瑞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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