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市場監管局對盤錦市部分藥房“掛證”應付監管問題進行清理整治,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嚴厲查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
首先是督促企業自查,向所有藥品經營單位下發了專項整治通知,約談企業負責人,强化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針對新開辦的零售藥店和執業藥師分別發放告誡函、簽訂承諾書,本著告知在先的原則,督促問題企業和問題藥師主動退出。
在經營機构進行自查整改的基礎上,執法部門結合雙隨機抽查、飛行檢查、跟踪檢查、專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等形式,對執業藥師在崗履責情况、是否有“掛證”行為進行重點檢查。對經過自查整改仍存在執業藥師“掛證”、未按規定配備在崗執業藥師等行為的企業,按照《藥品管理法》嚴厲查處,並列入年度重點檢查對象。對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册證》。
同時,與市醫保、人社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互通資訊,嚴查“掛證”行為,形成監管合力。截至目前,已發現執業藥師“掛證”行為7起,均進行了依規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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