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供暖季的來臨,為切實保障困難群眾溫暖過冬,丹東市近日全面啟動冬季城鄉困難家庭取暖救助稽核認定工作,預計投入2000萬元,為5.4萬戶城鄉困難家庭實施冬季取暖救助。
困難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是重要的民生保障工作,直接關係到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丹東市取暖救助範圍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鄉低收入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家庭和孤兒家庭。取暖救助標準為城鄉低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孤兒家庭年救助上限為60平方米,城鄉低收入家庭年救助上限為36平方米。按照實際應繳納的合規採暖費全額救助,超過上限面積的自行承擔。
分散取暖救助標準為都市低保家庭、都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家庭、孤兒家庭年救助標準為500元,都市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標準為300元,農村低保家庭、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家庭、孤兒家庭年救助標準為200元,農村低收入家庭年救助標準為100元。
下一步,丹東市將加强對困難群眾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取暖救助政策落實到位,實現城鄉低保戶冬季取暖救助全覆蓋,實實在在緩解困難家庭在冬季取暖中的經濟問題,增强羣衆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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