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9日,遼寧省瀋陽市氣溫宜人。當日清晨,一名男子騎著三輪車路過了沈河區的一處河堤。
這名男子突然瞥見河堤上似乎有個人躺在地上。難道對方喝醉了?出於好心,這名男子停下了三輪車走上前去。待他走到那人身旁,卻發現哪裡是一個人,這裡明明躺著兩名年輕男女!更令人心驚的是,那個女人下身赤裸,背部朝上躺在草地上。這兩人看樣子都已經死亡。
騎三輪車的男子被嚇壞了,他猛地往回跑,隨後跑到了一家雜貨鋪門前,借了電話報了案。
瀋陽警方很快就趕到了,經警詧勘察後發現,這兩人確實已經死亡。兇手的作案手法十分殘忍,其中的那名男子是被兇手從後背刺穿心臟後死亡,而那名女子的受害情况,就更加糟糕了。
她先是被歹徒從前面刺中了左胸,歹徒的力氣應該較大,靚女的心臟被刺穿並當場死亡。但她被殺害後,殘忍的歹徒還將她的下衣脫去,玷污了屍體。令人震驚的是,在她的肛門裏也發現了被玷污的痕迹。
因為河堤邊的泥土較潮濕,警方還在草叢裏發現了幾個非受害者的鞋印。警方對鞋印進行了分析,發現這很有可能是歹徒逃跑時留下的,且歹徒的身高應該在1米6左右,身材矮小。
同時,兩名受害者身上的財物都消失了,難道兇手是搶劫不成惱羞成怒從而殺了兩人?
警方隨後對兩名受害者的經濟狀況進行了調查,這兩名受害人都剛來瀋陽不久,他們做著比較基層的工作,收入不高。且從他們的衣著上也可以看出兩人十分樸素,不像是有錢人,那歹徒為什麼要搶劫他們呢?難道是無錢可用了隨機進行的搶劫嗎?
但警方從兩名受害者的朋友口中得知,兩人平時出門不會帶太多財物,那麼歹徒會為了這份數額較小的財物就殺人嗎?一般來說,如果歹徒持刀搶劫,而受害者身上的財物又較少的情况下,他們一般會交出財物,歹徒也會在拿到錢後離開,根本沒必要殺人。但這名歹徒不但殘忍地殺害了二人,還將女死者玷污了。可見他的目的不僅是搶劫那麼簡單。
而且這名歹徒一擊即刺中兩人心臟,可見他作案手法嫺熟,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殺人了。警方開始懷疑歹徒是否和兩名死者殺人有過節。但這個猜想也很快就否定了。這對情侶剛來瀋陽不久,社會關係簡單,身旁的朋友也沒聽說他們和誰結了仇,所以歹徒很有可能並不認識他們。
正在警方為這起殺人案展開調查時,又一樁殺人事件發生了。
在河堤旁的情侶被殺案過後的第二天,皇姑區北運河的將軍園內,又有一對情侶因刺中心臟被殺。和前一個案子類似的是,女受害者的屍體也被玷污了,且其肛門內也有歹徒的DNA。
然而還沒等警方喘口氣,次日,北陵公園又發生了情侶被殺案。但因為案發時有幾人在公園內鍛煉,所以歹徒在聽到受害者的呼救後趕緊跑過去查看,歹徒沒來得及玷污女死者的屍體就匆忙逃跑了,沒有人目擊到歹徒的長相。
在短短的3天內就發生了如此相似的3起案件,可見歹徒之倡狂。但警方除了已掌握歹徒的DNA和現場的鞋印外,再無更多線索。而且2000年時的中國還沒有建立起天網,當時的DNA比對科技也不發達,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這名犯人難度很大。
4個月後,又有兩具屍體出現的消息牽動著瀋陽警方的神經。
9月19日早上,一比特外出晨練的老人在大東區的一處河堤上發現了兩名受害者的屍體。和前面的受害者不同的是,這兩人雖為戀人,但兩人的年紀都比之前的受害者年長,男受害者57歲,女受害者41歲。女受害者的屍體同樣遭到了玷污。
他們的致命傷同樣是刺穿心臟的那一刀,但這次不同的是,兩人的脖子都被連割數刀,殘忍程度更甚。兩人的財物被洗劫一空,女受害者的一輛紅色自行車也失踪了。
警方對女屍體內的DNA進行選取後,發現這些案件的作案人均為一人。
到目前為止,歹徒已經殺害了8人,如此兇殘的作案手法,歹徒很有可能不會就此停手。於是,警方一邊加大了對各個公園、河堤的巡查力度,一邊挨家挨戶的走訪,以尋找目擊證人。同時,警方認為歹徒流竄到其他城市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便向遼寧省的其他城市發出了協查通告。
果不其然,歹徒在瀋陽作案後曾到過開原市。
同年7月6日,開原市警方接到報案,一男子從外地工作回家後發現妻兒慘死在家中床上。其妻子的屍體也被玷污,家中財物部分失竊。
7月24日,開原市城郊鄉村一村民慘遭滅門。29歲的男主人趙某和26歲的女主人楊某被鋤頭砍死,楊某19歲的妹妹頭部被砸成粉碎性骨折後死亡。令人髮指的是,歹徒將她被砍得變形的頭部用布包裹,在將屍體拖到院子裏後對屍體實施了强奸。
趙某一家是村裡的貧困戶,歹徒沒有從他們家中搜刮到財物。
經過DNA比對後,警方確認這幾起案件系同一人所為。
警方隨後又從遼寧省其他城市的案件中發現,這名歹徒早在1998年年底就開始犯案,犯案數量高達20餘起。
公安機關將多案並列偵查,對歹徒的犯案過程和動機進行重點研究。
據幾名目擊證人的證詞,歹徒一人犯案的可能性較大,且沒人看清他的臉。目擊證人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或側面。歹徒正如警方所想,是個矮小的男子,年齡大概在30歲左右。
而從他的作案手法和逃跑的快速程度來看,這名兇手對瀋陽各地十分熟悉,且他似乎並不是僅僅為了劫財或是劫色某一目的,他的行兇管道更像是出於一種變態的報復性心理。這從他總是選擇情侶或戀人下手就可以看出。
但自從2000年10月之後,兇手就停止了作案。
好景不長,2002年10月17日,瀋陽某大學的植物園內發現了一對男女的屍體。兩人均為52歲,且男受害者的脖子被刺兩刀,女受害者頸部被刺三刀,背部被刺三刀,兩人都因失血過多而死。女受害者的屍體也被玷污。經證實,其體內的DNA為2年前犯案的兇手所有。
凶案頻發,兇手卻遲遲沒有落網,警方也將此案定為全省的“三號公案”,投入更多警力全力攻破此案。
案情很快就迎來了轉機。
2003年1月,洪區汪家鄉的一戶人家裡發生了命案。這戶人家的男主人李某在睡夢中被歹徒刺了兩刀,他的妻子也被刺傷。在李某失去反抗能力後,歹徒竟然當著李某的面將奄奄一息的妻子玷污了。
隨後,歹徒又在其家中逗留了3個小時,歹徒不停逼問李某家中財物的位置,還試圖將電視機搬走。最後,歹徒想要殺李某滅口,但李某和歹徒進行了殊死搏鬥。危急關頭,住在李某家隔壁的弟弟來他家還晾衣杆。歹徒看見有人進來,還拿著一個長長的“武器”,便嚇得逃跑了。
李某雖身受重傷,後經搶救成功脫險。李某向警方描述了歹徒的外貌特徵:歹徒面色較黑;額間有川字眉,面部坑坑窪窪,左臉處有三個肉疙瘩;嘴唇上還有淡淡的八字鬍,像是剛剃過。且歹徒身高在1.6米左右,還有一口瀋陽口音。
根據他的描述,警方很快派專家畫出了歹徒的類比畫像。這幅畫像也被送到全省各個警局,卻沒有發現和畫像上相似的人再次犯案。
同年7月,搶劫犯趙某被抓進瀋陽市大東區看守所,趙某是因暴力搶劫機車被捕,他怕自己被判重刑,便主動提出要檢舉立功。
原來,趙某在看了看守所的畫像後,認出了畫像上的人就是王强。
據他所說,王强自稱是開原人,和他是同鄉。王强年齡在30歲左右,身高1米58。他二人在一次搶劫後的銷贓過程中相識。王强也告訴他,因為他是慣犯,所以被警詧抓過幾次。王强還建議趙某:以他上百次的搶劫經驗來看,搶劫比盜竊來錢快多了。於是趙某也開始學著搶劫。
趙某向警方交代,王强經常在晚上騎著自行車外出犯案,他常穿一雙黃色膠底鞋,還會在犯案時帶一把十幾釐米長的匕首。
有一天,王强突然向他炫耀一根帶血的項鍊和一個名牌手錶。趙某就問王强,搶來的項鍊上怎麼有血,王强立刻答道:
“把人殺了,當然有血!”
趙某被王强的話嚇到了,他這才知道王强原來還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於是開始和王强保持距離。
但不久後,趙某就因為沒錢用了不得不找到王强一起搶劫。王强還教他,趁人少時去公園、河邊搶劫成功的概率更大,尤其是搶劫去談戀愛的男女,把刀一亮,對方就不敢反抗了。搶劫後還可以劫色,為了保險起見,就將對方殺掉。
趙某雖不想殺人,但沒錢吃飯的他只能跟王强一起去搶劫。他們把犯案地點選在了大二環一帶,趙某正準備對一對情侶下手時,王强突然低聲叫住他:“有警詧,走!”趙某抬頭看了看,沒看到警詧的身影,便疑惑地望向王强。
王强以眼色指向一對男女,說:
“那對談戀愛的,就是警詧。我和警詧打了20年交道,不會看錯,不管他們打扮成什麼人,我一眼就能看出來,快走!”
他們隨後逃離了現場。
趙某在回去後左思右想,這次作案可見王强的“城府”有多深,如果自己和王强一起作案,有很大的可能會被一起滅口,於是趙某連夜逃走了。
沒成想,趙某在逃離王强後不久就因搶劫機車被抓了。
警方根據趙某的供述很快就找去了王强的住處,卻被告知王强早已回家去了。
於是警方又查了王强的戶籍,發現他根本不是開原市人,而是丹東市寬甸縣人。但寬甸縣的警方告訴瀋陽警方,王强從小就和家人去了開原,沒在戶籍所在地。
7月14日,瀋陽警方去到了王强母親所在的開原市馬寨鄉。為了防止王强逃跑,警方先是秘密通知了其所在村落的村長,監視王强的一舉一動。
等瀋陽警方到了村裡後,村長告訴他們,王强有個兒子,養在他母親這兒,今天他剛好回鄉看兒子,此刻正在村裡和人打牌。
瞭解了王强的具體位置後,由當地的一名派出所警員帶路,警方找到了正在村口遊蕩的王强。警詧們立刻跳下車,對王强展開了抓捕。
王强被車裏跳下來的幾個警詧嚇得不輕,他拔腿就要跑,卻被跑到前方的警詧一脚絆倒,另兩名警詧將他按在地上,王强就此被捕。
王强被捕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且他還將自己的犯案過程記得很清楚。他告訴警方,自己從1995年11月22日就開始殺人了,到被捕時的2003年,他已經持續作案了8年零6個月。
搶劫、盜竊、殺人、强奸他全都做過,作案數量超過100起,前後至少殺害了45人,强奸了10人。王强後來還回憶,他在1995年以前也殺過人,但因年代久遠,他記不清犯案經過了,所以此前的案件無法核實。
而對於王强的犯案動機,這與他的成長經歷有很大的關係。
就如大多數的兇手一般,王强也有個不幸的童年。而他童年的不幸,始於他的父親。
王强的父親叫王學國,他是村裡有名的賭鬼。據王强的母親劉鳳霞回憶,她是因為家裡吃不起飯而被嫁給王學國的。王學國在此前根本娶不到媳婦,一是因為他濫賭成性,二是因為他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村裡人都很討厭他。他還曾為了錢將弟弟王學軍打得半年才能下地。所以後來王學國的家人就和他斷絕了關係。
王强出生後,一家人的生活更不好過。父親王學國將家裡能賣的東西都拿去賣了,然後又去賭。如果賭贏了,王學國就將錢全部揮霍一空,王强和母親只能吃父親吃剩的東西。王强4歲時,他見父親買了肉回來,便偷偷吃了一塊,最後被打得鼻血直流。
王學國賭輸時,也會動手打他和妻子。王强後來又有了個弟弟,但兄弟倆常遭父親的毒打。
人之初,性本善。王强幼時也是很善良的。他曾經將一隻受傷的鴿子養了起來,並準備待它傷好後就放了它。誰曾想,王學國回來後聽到了鴿子叫,便一脚踢開王强,將鴿子找出來扭斷脖子做了菜。王强和弟弟被嚇得直哭。
王學國很快就將家裡的財物輸得精光,母親劉鳳霞無奈之下選擇和王學國離婚。但母親的娘家也不富裕,她只能帶走一個孩子,最後母親帶走了弟弟,留王强和脾氣暴躁的父親一起生活。
但王學國根本不關心這個兒子,他還是向以往一樣整日外出賭博。王强餓得不行時,就只能去別人的地裏偷菜吃。鄰居們抓住王强就是一頓罵:“和你爸一樣,不是好東西。”
由於營養不良,王强長得又矮又瘦。
不久後,王學國就因為在賭桌上出老千被人發現。還囙此和人發生了爭鬥,王學國最後將對方砍成重傷,被判了11年刑。
王强後來被送到他爺爺奶奶家生活。因為其爺爺奶奶已經和王學國斷絕了親人關係,所以他們十分不喜歡王强。一家人將對王學國的厭惡發洩到了王强身上。王强常常吃不飽、穿不暖。
所以王强在讀到小學二年級時就離家出走了。他的叔叔王學軍曾經找過他一次,但剛把王强找回來,他就趁機跑了。王學軍便沒有再找他。9歲的王强也一直沒回家,直到20年後被捕前不久,王强才帶兒子回到了村裡。
王强離家出走後一直在鎮上流浪,天氣變冷以後,他就去火車站睡。有一次,王强鑽進了火車上的一節車廂睡著了。當他醒來以後,發現自己已經到了瀋陽。
1984年,王强開始在火車站乞討,但常受到成年乞丐的欺負。一個老警察見他可憐,不但給他包紮被打的傷口,還給了他一件大衣禦寒。老警察之後還給王强下了一碗面,這是王强第一次吃飽飯。
之後,老警察問王强家在哪,王强不說。第二天,怕被送回家的王强偷偷跑了。繼續乞討的王强當然是那些乞丐的“眼中釘”,幾個男乞丐將王强拉到一處橋洞下,將王强侵犯了,還搶走了老警察送給他的大衣。年幼的王强備受淩辱卻無力反抗。
後來,王强跟了一個扒手,他也開始學著盜竊。2年後,王强學會了偷竊,他最多偷過4000元。
但他的“師傅”也因偷竊被捕,王强因為是未成年人在教育一番後被放了,他的“師傅”被判了刑。
王强便開始“單幹”。但小偷就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所以王强的生活可想而知。
王强14歲時,他曾回去找過當年侵犯他的乞丐,瘦弱的王强對這個乞丐恨得不行,他趁乞丐熟睡時,搬起大石頭將他砸得頭破血流。乞丐被砸得失去了還手能力,王强又拿起一根樹枝插到乞丐的肛門裏,並將他推進了河裡。這名乞丐大抵是被王强殺死了。
1991年,16歲的王强因偷竊被捕,勞教了兩年。王强也在勞教所裏學會了很多犯罪手段。他在重回社會後還聚集了勞教所裏的幾個犯人,一起犯案。
王强剛開始只是搶劫,但在一次搶劫中,王强將一對情侶中的男子砸暈了。另一比特女子就嚇得向王强求饒,還將錢全部交給王强。王强在拿了錢後對這名女子起了歹心。19歲的王强一直處在社會的邊緣地帶,根本沒有女人正眼看過他,見眼前這個女子打扮時髦,王强的心中生出一股恨意,他對女孩實施了侵犯。在此之後,王强想起年幼時被乞丐侵犯的事,遂再次羞辱了女孩。
此後,王强就和一幫狐朋狗友在瀋陽各地作案,這期間也失手殺過幾人。王强儼然成了比他父親還兇殘的惡霸。
王强後來還和一個性工作者同居了,但他因毆打對方被告,最後被判勞改3年。但當時警方的罪犯信息庫還未建立完全,所以王强犯下多起殺人奸屍案時才沒有被追查到。
1998年,王强出獄了,他也就此開始决定“單幹”,避免被同夥出賣入獄。
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王强還决定搶劫後再殺死受害者,以免被人揭發。此後,王强就開始實施他的作案計畫,且他作案時喜歡挑情侶下手,還將自己曾經被淩辱的痛苦加到受害人身上。或許讓幸福的人痛苦,會滿足王强變態的報復心理吧。
但搶來的錢不够王强揮霍的,他便在一家小吃店找了份服務員的工作。且他仍不忘搶劫和殺人。
1999年,王强遇到一個真心對他好的女人小林(化名),這個女人是朝鮮族,長得有些漂亮,也是小吃店的服務員。兩人很快就相愛了,還住到了一起。但這個女人不知道的是,王强一邊和她談戀愛,一邊持刀搶劫,還玷污了不少女性受害者的屍體。
王强的住所附近有個老太太開的洗衣店,因為店裡的洗衣費便宜,王强就經常送衣物去洗。但老太太見王强似乎只是個老實的工人,便每次多收他幾毛錢。王强知道後找到洗衣店將老太太殺了。因為當時缺乏能够指認犯人的證據,王强沒被懷疑。
不久後,王强就和小林結婚了。2001年6月,小林生下了一個兒子。看著剛出生的兒子,王强心中僅存的善意被喚醒了,他想要金盆洗手,從此好好照顧家庭。畢竟這是他從小未享受過的溫暖。
沒讀過什麼書的王强找工作四處碰壁,但他也做著零工苦苦堅持著。這也是王强當時沒犯案的原因。
但兒子兩個月大的時候,他的妻子小林突發急性闌尾炎,需要做手術。王强懇求醫生無果便持刀刺死了一個剛從銀行出來的商人,搶走了他的錢,終於凑足了妻子的手術費。小林問他錢從哪來的,王强不說。
小林痊癒後,因她奶水不足,兒子需要吃奶粉,而如何籌到買奶粉的錢就成了個大難題。王强便“重操舊業”,離開家做起了搶劫殺人的違法勾當。
妻子小林經常會在王强帶回來的包裏翻到女人的首飾和錢包,她開始懷疑王强了。小林總有一種直覺,那就是王强在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於是,2003年,小林和王强提出離婚。
王强不同意離婚,小林就通過法院離了婚,王强很捨不得兒子,最後他將兒子要了過來。
王强後來把兒子寄養到了他的母親劉鳳霞家,還時常寄錢給母親。但她不知道的是,王强寄回來的錢,都沾滿了受害人的鮮血。
2005年7月25日,王强被判處死刑且立即執行。這個殺人無數的惡魔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有傳聞稱,王强在行刑前曾被一犯人問:“你這輩子最感激誰?”
王强回答:
“我9歲到瀋陽乞討時給我面吃、給我治傷、送我大衣的那個老警詧。他是唯一對我好、沒有傷害我的人。”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幸的童年遭遇使王强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但當受害者成為加害者,一切的痛苦都變為發洩心中欲望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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