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10月7日國慶檔
最後一批次消費券的發放
已有27天
就在明天
新一輪的湖北消費券又回來了
據省商務廳消息
第三輪(“雙十一”)湖北消費券普通券
將於11月4日(明天)
晚上8時準時發放
市民可在支付寶、微信、
美團、雲閃付等平臺上領券使用
領券時間不變
本次“11·11”檔的
湖北消費券普通券發放時間
仍為晚上8時
將分四批每週發放
市民可定好鬧鐘
在十一月的每週四準時領券
第一批:11月4日20:00
第二批:11月11日20:00
第三批:11月18日20:00
第四批:11月25日20:00
消費券活動所有批次
領券時間均為4天
(即從發券當日開始計算的4個自然日內)
如11月4日20:00開始發放的
第三輪首批消費券
領券截止時間為11月7日24:00
以此類推
領券平臺不變
本次“11·11”檔的湖北消費券普通券
發放平臺為
支付寶、微信、美團、雲閃付
市民仍可通過
前幾輪使用過的平臺
進行領券消費
核銷時間不變
第三輪(“雙十一”)及
第四輪(“雙十二”)消費券活動
所有批次核銷時間均為7天
(即從發券當日開始計算的7個自然日內)
如11月4日20:00開始發放的
第三輪首批消費券
核銷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24:00
以此類推
具體細則有變
按湖北消費券發放實施細則,從第三輪起,消費者領的商場消費券、量販店(便利商店)消費券、餐飲消費券三類消費券不限類型打通使用,即商場消費券、量販店(便利商店)消費券、餐飲消費券成了同一類消費券,可通用。
具體消費券面額為:8元、18元、38元、68元。
消費者在某一平臺領的通用消費券,可在該平臺合作且參加此次消費券活動的商場、量販店(便利商店)、餐飲三大行業類別中任選一類商戶進行用券消費,不受行業類別限制。
領券、用券限同一市州區域
本次湖北消費券(普通券)活動仍然按市州區域不同分為17個會場。
所有輪次消費券發放時,消費者按活動期間手機定位所在市州區域領取所在市州區域會場的微信、支付寶、美團、雲閃付四大平臺通用消費券,在本批次消費券核銷有效期內,到領券所在市州區域內的領券平臺合作商場、量販店(便利商店)、餐飲三大行業中的任意一類行業實體門店用券消費(含外賣),並通過領券平臺付款,即可直接抵扣。
領券、用券限同一市州區域。支持在有效期內跨市州領券、用券,但不支持消費者在甲市州領的消費券到乙市州使用和消費。
長江日報見習記者:陳紫雲
來源|長江日報-長江網
編輯|盧士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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