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多所民辦學校更名。
一起來看一下
“廣州市白雲區培英實驗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雲英實驗學校”;
“廣州白雲廣附實驗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金廣實驗學校;
“廣州市白雲區廣園小學實驗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桃園小學”;
“廣州市白雲區廣園小學第二實驗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廣園實驗小學”;
“廣州市廣大附屬實驗小學”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慶豐實驗學校”;
“廣州市白雲區華師附中新世界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華新學校”;
“廣州市白雲區華南師範大學附屬太和實驗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華賦學校”;
“廣州白雲廣雅實驗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廣州雲雅實驗學校”;
“廣州市白雲區六中珠江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珠江實驗學校”;
“廣州市白雲區中大附屬外國語小學”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中黃外國語小學”;
“廣州市白雲區中大附屬藍山外語實驗小學”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白雲區藍山小學”;
“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的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外語實驗學校”;
上述12所學校辦學地址、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辦學範圍保持不變。
據瞭解,上述學校都是公辦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也就是“公參民”學校。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門印發的《關於規範公辦學校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做出了說明。
什麼是“公參民”學校?
“公參民”學校主要包括以下三類:公辦學校單獨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含具有財政經常性經費關係的其他單位、政府國有投資平臺、政府發起設立的基金會、國有企業等,下同)合作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合作舉辦(含公辦學校以品牌、管理等無形資產參與辦學)的義務教育學校。
如何規範?
公辦學校單獨舉辦、公辦學校與地方政府及相關機構合作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應辦為公辦學校,按照屬地原則,劃歸市、縣級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但對於優質教育資源缺乏的地區,由地方政府引進區域阿公辦學校合作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應堅持公有内容,完善管理模式。
“公參民”學校具有以下四種情形的,轉為公辦學校:
一是公辦學校單獨舉辦或者公辦學校與其他公有主體合作舉辦的“公參民”學校,應轉為公辦學校。
二是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合作舉辦的“公參民”學校,經協商一致且條件成熟的,可以轉為公辦學校。
三是既有居住社區配套建設的“公參民”學校,在條件允許的情况下轉為公辦學校,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學位、繼續辦學。
四是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合作舉辦的“公參民”學校,不符合“六獨立”要求(即獨立法人資格、校園校舍及設備、專任教師隊伍、財會核算、招生、畢業證發放),且難以整改到位的,可視情况轉為公辦學校或終止辦學。
由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合作舉辦的“公參民”學校,辦學條件符合“六獨立”要求,可繼續辦民辦學校;辦學條件不符合“六獨立”要求,但限期可整改到位的,也可繼續辦民辦學校。
各地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及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分佈等因素,抓緊編制區域義務教育發展規劃,著力新增優質公辦義務教育資源供給,保障就近入學,不得再審批設立新的“公參民”學校。公辦學校也不得以舉辦者變更、集團辦學、品牌輸出等管道變相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來源:教育部、廣報求學
標題圖:視覺中國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王婧、謝澤楷、曾俊、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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