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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值雙十一,大家的錢包應該都空了不少。而說到買東西,最令人心塞的事情之一莫過於三個字——買貴了。比如最近在武漢,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
據報導,武漢一社區樓盤的業主一夜過後,發現自己買的房子降價了30萬,於是為了表達不滿聚集到武漢市政府門前喊口號、舉標語,最後被判定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多人被行政拘留。
具體情況又是怎樣的?安安接下來帶大家一起來看一下。
被瘋搶的“神盤”突降價
據悉,此次引發大量業主不滿的樓盤是武漢中海光穀東麓。該樓盤位於武漢高新大道與左嶺大道交匯處,臨近捷運11號線,周圍有多所小學、中學。
圖源:安居客
由於其位於武漢高人氣區域光穀,在周邊樓盤每平方米均價2萬以上時,該盤曾憑藉每平方米1.5萬的價格吸引了大量購房者。被稱為引起瘋搶的“神盤”。
不過今年起,該樓盤開始出現大幅度降價現象。部分新房降價至每平方米1.1萬元,降價幅度20%-30%。一套100平方米的房產能便宜30萬左右。
先買房的老業主肯定是不同意了,平白無故多花了幾十萬,換誰估計也不會開心。於是業主們開始網上留言、售樓處聚集拉橫幅。
對此,樓盤開發商中海地產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本次降價行為屬於正常情况,投訴人反映的降價問題未違反《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時該問題還在進一步協商方案中。
其實,這種問題並不少見,之前就有多個報導“由於開發商降價,業主大鬧售樓處”的新聞。
於是這也衍生出了一個問題:開發商降價到底合不合規?可以退差價嗎?
開發商降價能否退差價
首先需要明確一個問題,商品房歸根結底還是“商品”。其價格受市場影響,房價上漲或下跌都有可能。
在雙方進行房屋買賣時,在契约中,開發商也不可能作出任何“房價一定不會降,若降則補差價”的保證。
當然,《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明確規定了,“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成屋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專案,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囙此,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候不能為了回籠資金隨心所欲地降價,因為這不僅僅不利於市場穩定,也是違法的。
像是之前,不少都市就推出了限跌令,目的之一就是為了防止開發商惡意降價,影響市場穩定。
所以,總的來說,如果開發商是在正常範圍內降價,那也沒有退差價這一說,畢竟房子可能漲也可能跌,房子漲價了,業主也沒有把差價補給開發商一說。
但如果開發商降價的幅度過於誇張,甚至超過了自己的申報價格,那肯定就是違法的了。所以針對這個問題,還是要分情况來討論。但無論如何,聚眾活動、衝擊售樓部都不是解决問題的好方法,大家還是要避免這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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