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對於每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邀請一些親朋好友來參加自己的婚禮也是很正常的行為,這其中也包括在一起工作的同事。
不管是自己的朋友還是同事,來參加婚禮肯定都會送上禮金,同樣自己若是參加了對方的婚禮,也要送上禮金,這是一種習俗。
但是讓重慶的陽先生沒有想到的是,他邀請了同事參加婚禮,卻被同事舉報收取禮金,又囙此被公司給處罰了。
陽先生是重慶某公司的員工,公司旗下有很多門店,而他的工作是監察員,專門監察這些門店的運營情况。
公司為了防止門店負責人賄賂監察員,出臺了各種規章制度,其中也包括門店運營人員請監察員吃飯,監察員不能參加這樣一條規定,而陽先生也從來都沒有違反過公司的規定。
今年九月份的時候,他因為結婚,邀請了很多同事來參加婚禮,而這些同事都是他平時接觸比較多,認識差不多有兩年以上的老同事了。
陽先生婚禮舉辦的比較順利,來參加婚禮的同事也都非常開心,可是婚禮剛剛過去沒有幾天,就有同事向公司舉報。
說陽先生以結婚為由邀請同事參加,涉嫌謀取不正當利益,然後讓他把同事給的禮金全部都退回來。
從公司領導口中得知這一消息,陽先生非常吃驚,因為他怎麼都沒有想到,自己結婚邀請同事參加,竟然會被舉報,所以沒有辦法他只好把禮金都退還給了同事。
同時公司領導還讓他在群裏把這件事做個說明,道個歉,並且總公司還特意就這件事做了通報,說陽先生違反了公司紀律,要對他作出警告處分,還要將其調離重慶分公司。
對於公司做出的這種處罰,陽先生覺得自己很是委屈,因為他一共邀請了二十三比特同事參加婚禮,這二十三比特同事的禮金一共是四千三百八十九元,平均算下來,每個同事的禮金連兩百元都不到。
不過陽先生仔細一想,覺得可能是他邀請了十六比特門店的負責人,而這十六比特責任人正好是他平時工作監督的對象,所以才被公司認為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
對此陽先生非常不理解,因為公司的規定裏,並沒有不允許監察員結婚不准邀請同事參加這一條規定。
而他邀請同事參加婚禮,就是希望同事跟著一起熱鬧一下,並沒有任何跟工作相關的內容,更不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10月底的時候,陽先生給公司發了一封郵件,希望公司能够撤回之前的處罰,但公司並未給出回復,而是讓他直接離職。
對此陽先生覺得自己可以離職,只不過公司要恢復他的名譽,因為他從來都沒有做過任何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所以他要公司還他一個清白。
不得不說,遇到這樣的公司,真的是陽先生的不幸,遇到這樣的同事,更是他的不幸,而這還是他平時最少接觸了兩年的同事。
二十多個同事,平均每人不到兩百的禮金,舉報陽先生的同事也真好意思去舉報。
另外,誰結婚的時候是不收禮金的呢?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所以筆者認為這件事可能是陽先生在公司裏得罪了什麼人,然後對方才要故意舉報他。
最令人不解的是這家公司,結婚收取禮金跟平時吃飯喝酒完全是不一樣的概念,所以公司收到這種舉報應該把事情調查清楚,而不是直接處罰陽先生。
公司應該找到每一位參加婚禮的同事,問問當時的具體情況,要是陽先生有什麼違反公司規定的地方,再處罰,如果陽先生沒有違反公司規定,那麼公司就不應該處罰,
另外最重要的一點,陽先生在婚禮上收取的禮金,公司有什麼權利讓他退還呢?
大家覺得公司有這樣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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