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嚴查佔用堵塞“生命通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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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29日,記者從市警察局交巡警總隊獲悉,為標本兼治“生命通道”重點隱患,依法嚴查各類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違法行為,維護“生命通道”暢通,重慶市警察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都市管理局、市消防救援總隊於即日起聯合部署開展“生命通道”專項整治行動,在鞏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同時,將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市警察局交巡警總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情况在我市普遍存在,前期經過整治有所改善,但部分地區情况仍有所反彈,囙此從即日起,各區縣將發動鎮街、社區、物業服務企業、建築管理組織對都市建成區範圍內的所有建築開展全面排查。針對長期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重點隱患,建立清單台賬,並因地制宜“一社區一對策”“一區域一對策”製定方案限期整治。

同時,各區縣警察、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消防部門按照《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消防車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的通知》,嚴格查處佔用、堵塞“生命通道”違法行為,依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對城市道路已規範設定“生命通道”標識化管理區域的,由公安機關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在集中整治行動期間依法提升處罰基準,處200元罰款,對拒絕駛離、妨礙通行的,予以強制拖移。

據悉,同一車輛一年內在規範設定“生命通道”標識化管理區域內違法2次及以上的,由消防救援部門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之規定,從重從嚴處罰並納入消防信用管理。

對社區內部和人行道上的違法行為,分別由消防救援、城市管理部門依據《消防法》《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實施對應處罰。對阻礙消防車執行任務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此外,對日常排查和聯合執法中發現違法堵塞佔用“生命通道”的車輛、人員、組織、社區,通過市級和地區電視、廣播、報紙,以及部門官方微信微博、社區文宣、簡訊推送等平臺進行集中曝光。同時,對公務車輛違法堵塞佔用“生命通道”的,除依法處罰外,將抄告所屬區縣政府或所在組織,責成對駕駛人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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