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澡觸電身亡!出租屋主被判賠償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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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12月21日晚上,趙女士在出租屋使用電熱水器洗澡時,不幸觸電倒地。後經公安機關調查,認定趙女士屬觸電死亡。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認定電熱水器生產廠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出租屋業主應對趙女士的死亡承擔70%責任,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5000元。結合責任劃分比例,法院判令出租屋業主應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97萬多元。

每年的秋冬季

都是煤氣中毒、觸電等

“洗澡事故”的高發期

往往一不小心

單純洗個澡就可能變成“奪命澡”

此前

租住在東莞市厚街鎮

一出租屋的趙女士

在洗澡時不幸遭遇事故

家屬在悲痛之餘

將出租屋業主、電熱水器生產廠家

告上了法庭……

最終

東莞法院經一審、二審後作出判决

案例回顧

2017年12月21日晚上,趙女士在出租屋使用電熱水器洗澡時,不幸觸電倒地。後經公安機關調查,認定趙女士屬觸電死亡。

庭審中,鑒定出租屋電力安裝工程的鑒定人員表示,儘管出租屋用電環境存在多個安全隱患,但在做現場鑒定時,並未發現漏電情况,與事故相關聯的,只有漏電開關失效這一個問題。

電熱水器鑒定機構工作人員表示,電熱水器除接地措施和漏電保護器不符合要求外,其他均不存在品質問題。漏電保護開關存在瑕疵才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但事實是熱水器並不漏電,無法判斷事故是否因漏電保護開關存在問題而導致。

案件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認定電熱水器生產廠家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出租屋業主應對趙女士的死亡承擔70%責任,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5000元。

結合責任劃分比例,法院判令出租屋業主應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97萬多元。

“奪命澡”事故

並非第一次發生……

2021年9月21日,河南省濮陽市一12歲男童,不幸遭遇電擊身亡。家屬稱,熱水器的水流帶電,孩子後背被燒傷。

2021年7月27日晚,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中心社區上輋新村一租戶家中,14歲女孩在沖涼時發生觸電意外當場身亡,母親施救時一同觸電昏迷被送進ICU搶救。

電熱水器使用注意事項

1

電熱水器的供電電源必須具備可靠的接地線,家用供電系統必須具備漏電保護裝置

2

必須使用固定的三眼插座,且火線、零線、地線連接位置正確

3

電源插座的位置應設定在流水無法濺到的地方,並使用防水插座。

4

電熱水器的使用壽命通常為6-8年,如超過年限還在繼續使用,就會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及時更換。

5

每週要對電熱水器電源線上的漏電保護開關進行一次漏電測驗,若不能正常斷開,請立即停止使用電熱水器,並立刻與專業維修人員聯系解决

福建消防提醒您:

大家在洗澡時一定要注意安全!

如發現線路、筦道鋪設不合理

或老化等問題

應儘快尋找專業人員進行處理

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來源:福建消防綜合“東莞消防”微信公眾號、《法庭內外》、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東莞陽光網

編輯:陳琦

校對:白瑋林鋆傑

稽核:許翊埔

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全媒體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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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出租屋 東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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