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一餐飲店老闆因這事進了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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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誰知,就是這個勤快人竟然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了,在人們驚訝聲中,趙某則心知肚明:“唉,賺錢也要守法,我這是僥倖惹的禍!”經詢問,車主趙某,50歲,系石首市繡林轄區一小餐館老闆。當事人趙某涉嫌非法運輸易燃易爆物品違法違規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他行政拘留的處罰。

勤快店主“跑外快”為啥進了拘留所

石首市繡林人趙某在熟人眼中,是一個勤快人。他開有一家小餐館,但在閑餘時間總是搞點“外快”,收集左鄰右舍的要充氣的液化氣罐子,送到氣站充裝氣後,又幫他們送回家,從中賺點“勞力費”。誰知,就是這個勤快人竟然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了,在人們驚訝聲中,趙某則心知肚明:“唉,賺錢也要守法,我這是僥倖惹的禍!”

10月29日15時,石首市警察局高新技術產業園派出所副所長李春帶隊巡邏時,發現一個三輪車十分可疑,車上蒙蓋著一個黑布,跑起來十分吃力,李春立即攔車檢查。當他掀開黑布,發現車內竟然裝著15個已加滿液化氣的罐子,跑起來搖搖晃晃,猶如一車移動“定時炸彈”,十分危險。

經詢問,車主趙某,50歲,系石首市繡林轄區一小餐館老闆。據趙某稱,由於生意一般,他看准左鄰右舍老弱群體多,充裝液化氣不方便,便幹了“代裝氣”的“副業”,每罐收充運“一條龍”服務,收10元“服務費”,為圖便利,每收十幾罐再統一運到氣站。

趙某也知道近日一些地方發生的瓦斯、液化氣死傷重大事故,對安全文宣也看過,但他總心存僥倖心理,罐照收、氣照充、車炤跑,只是車上蓋上了一層黑布來掩人耳目。誰知一來二去還是被警察發現。

警察發出警示,由於液化石油氣屬於易燃易爆危險品,使用和運輸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運載液化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危險品運輸車,並配備持證的押運人員及安全防護設備,行車時不得超速行駛,避開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確保安全。

當事人趙某涉嫌非法運輸易燃易爆物品違法違規行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給予他行政拘留的處罰。安全預防靠大家,幸福平安你我他!

稽核:湯龍

編審:陳玲

編輯:盧貽斌、龔翔

來源:石首警察

标签: 石首市 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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