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租賃試點到“全民住有所居”,武漢“租購同步”的時代將要來了!
10月27日,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我市將在“十四五”期間,
計畫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5萬套(間),其中今明兩年建設籌集6萬餘套(間)。
據介紹,凡在我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且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及符合我市人才租賃房承租條件的對象,均可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戶型為主,單套房屋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70平方米,並配套基本生活設施。
據瞭解,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將按不高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85%評估確定。
很顯然,“租購同步”的時代將要到來,租房還打85折,對於青年剛需,住房將多一個選擇。
《意見》中提到,對非居住類房屋,取得計畫或認定書後,比照適用住房稅收優惠政策,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以及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意見》指出,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堅持“誰投資、誰所有”,引導多主體投資、多管道供給。
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閒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新供應國有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包括有: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閒置土地、已進行城中村改造的產業用地,
在漢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等均可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管道參與建設。土地使用權人可自建或與其他市場主體合作建設。
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舘、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羣衆意願的前提下,可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意見》中,還鼓勵在捷運上蓋物業中建設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可將閒置公租房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者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騙取優惠政策。
“出臺這個實施意見,主要是為了著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今年的項目已陸續開工,建成後將及時發租。”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越喬】相信,“租售同步”還將會陞級為“租購同權”的時代,打破買房的獨斷優勢,甚至“以租替購”。
在房住不炒、全民住有所居、共同富裕的路上。
下一個十年,非必需,不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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