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馬某從蘭州返臨後隱瞞行程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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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河州快訊,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2021年10月29日11時30分,臨夏市警察局枹罕派出所民警在臨夏市枹罕鎮衛生院核酸檢測點執勤時發現,有一黃碼人員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的工作。臨夏市警察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馬某林給予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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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9日11時30分,臨夏市警察局枹罕派出所民警在臨夏市枹罕鎮衛生院核酸檢測點執勤時發現,有一黃碼人員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的工作。

經查,從2021年10月本輪疫情發生以來,馬某林多次前往蘭州市並途經中高風險區,返臨後沒有及時向鎮、村報備。10月28日以來,臨夏市警察局流調工作人員多次打電話聯系馬某林,馬某林或者拒接電話,或者在電話中故意隱瞞自己的行程。10月29日早上,馬某林發現自己的行程碼變為黃色後,遂前往臨夏市枹罕鎮衛生院做核酸檢測。在核酸檢測點,馬某林在核驗身份時拒不出示身份證,在要求說明近期行程時,對自己的行程有所隱瞞,並且與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爭吵,枹罕鎮政府疫情防控辦工作人員多次勸阻時,馬某林非但不聽勸阻且大聲吵鬧,嚴重影響核酸檢測點正常秩序,後被臨夏市警察局枹罕派出所執勤警察帶離。

臨夏市警察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馬某林給予行政拘留十日並處伍佰元的行政處罰。

臨夏市警方提示:

疫情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置身事外,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義務。疫情防控時期,公民拒不按要求居家隔離、强行闖越警戒線、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執行疫情防控工作職責等行為不僅違法,還有可能構成犯罪,囙此請廣大公民積極配合公務人員執行檢查等活動,切實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

來源:臨夏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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