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湖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湖南省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出臺了30條具體措施,明確全省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總體安排、目標任務和支持舉措。
根據《實施方案》,2021至2025年期間,信貸投放要實現“兩個不低於”“兩個高於”目標。“兩個不低於”即全省每年涉農貸款新增額不低於上年,全省涉農貸款餘額年末增速不低於同期全國涉農貸款餘額平均增速。“兩個高於”即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各國有商業銀行湖南省分行,力爭每年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各項貸款餘額增速,高於本機構同期各項貸款餘額平均增速;各銀行機构要力爭對鄉村振興示範創建區的各項貸款餘額增速,高於全省同期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實施方案》指出,未來5年,全省金融力量將聚焦湖南省鄉村振興重點領域,支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加快發展;强化金融資源與旅遊資源對接;强化對重點群體的金融支持。
方案還對完善鄉村振興金融組織體系、創新鄉村振興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加强農村產權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防範“三農”領域金融風險等作出了規定。
(文/黃利飛陳淦璋劉瀛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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