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注銷的公告》(京教民〔2021〕22號)《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1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廢止並注銷的公告》(京教民〔2021〕23號),2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後未依法予以延續,依法將被註銷。
公告顯示,中國書畫函授大學等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後未依法予以延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該10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註銷。
北京智力開發函授學院等1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到期後未依法予以延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之規定,該16所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自公告之日起廢止並註銷。
自辦學許可證註銷之日起,各校應依法完成清算、註銷手續。
來源北京日報用戶端|記者李祺瑤
編輯匡峰
流程編輯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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