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0.4億,死刑改死緩,看完原因,判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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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二審被判死緩。死刑變死緩,得給老百姓一個說法啊。張中生受賄數額10.4億餘元,犯罪數額特別巨大……張中生認罪悔罪,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我院綜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實和情節,對其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减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减刑、假釋。

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二審被判死緩。

微博熱搜第八名。

死刑變死緩,得給老百姓一個說法啊。

審判長、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楊宏接受了記者採訪,講出了原因:

張中生受賄數額10.4億餘元,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積極檢舉山西某省級領導的重大受賄犯罪線索,在全省乃至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經查證屬實,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規定的“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情形,構成重大立功。

(新京報視頻截圖)

張中生認罪悔罪,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我院綜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實和情節,對其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减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减刑、假釋。

哦,原來如此。

他認罪悔罪,主動交待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有些事,如果他不主動交待,也很難查得到?

畢竟,人家能做到市長級別,智商也是框框的,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啊。

二者,他積極檢舉了另一個高級官員,並經查證屬實,在全國都有重大影響,立了大功。

為何我的標題裏,說判得好呢?

原因就在於:

貪官之間,盤根錯節,我們看到,公佈他們罪狀之時,常有訂立攻守聯盟,對抗調查的字句。

等於是說,如果他們真的都嘴硬,有些問題,就永遠發現不了,有些錢,就追不回國庫,有些罪,就沒有受到懲罰。

所以,對於那些願意當污點證人的,必須給出十二分的鼓勵啊。

(新京報視頻截圖)

如此一來,我們才能看到很多大戲。

某人昨天還在電視裏慷慨陳詞,說做官一定要清,家風一定要正,要抵得住無良商人的圍獵……今天就戴上了一對銀手環,成了階下囚。

更有甚者,就在會議現場被帶走,那場景,給人的震撼,絕非電影電視所能描述的。

而且,這傢伙終身監禁,不得减刑,假釋,能看到一些熟悉的人魚貫而入,說不定,能寫本好書,留傳後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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