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向社會發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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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記者25日從青海省應急管理廳舉行的《青海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宣傳貫徹培訓會上獲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青海省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构要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通過省內主
記者25日從青海省應急管理廳舉行的《青海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宣傳貫徹培訓會上獲悉,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青海省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构要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通過省內主流媒體向社會發佈簡要資訊,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

據悉,省應急管理廳緊緊抓住“預案平時指導應急準備,戰時指揮應急救援”的覈心要求,在省政府多次指導修訂完善,並經省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已於4月17日以省政府名義印發實施的《青海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出以下幾個特點:堅持依法合規,結合青海實際,突出青海特點;堅持全面加强黨的領導,强化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明確黨委領導下的應急管理行政負責制,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搶險救援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堅持底線思維,針對公共安全風險,增强風險防控意識,强化應急準備;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機制,解决薄弱環節,充分借鑒有效做法,將實踐經驗制度化;健全組織指揮體系,明確任務分工,壓實各方責任;堅持綜合協同應對,明確應急組織協調機构,强化應急管理綜合部門和突發事件應對牽頭部門統籌協調、綜合指導、督促落實等方面作用;堅持突出基層基礎,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打通辦事處(鄉鎮)、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應急管理“最後一公里”。

據青海省應急管理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突發事件總體預案,在幾次重大灾害事故應對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預案明確規定了,在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立即如實向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30分鐘內電話報告初步情况,1小時內書面報告情况,因特殊情况難以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的,要提前口頭報告並簡要說明原因,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後,省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构要在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通過省內主流媒體向社會發佈簡要資訊,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况、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最遲應當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根據突發事件處置情况做好後續發佈工作。(董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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