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音體美”老師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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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4月,西安市滻灞第三小學臨聘教師王某在託管機构兼職代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西安滻灞生態區教育局對其作出開除處理,並責令該校對在職在編教師加强師德師風教育,切實杜絕在職教師在校外機构代課等違紀行為。咸陽市秦都區古渡鐵路小學教師楊某有償代課問題。渭南市澄城縣城關中學教師魏某開設培訓班問題。

近日

陝西省查處並通報了一批

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問題

西安市滻灞第三小學教師王某有償補課問題。2021年4月,西安市滻灞第三小學臨聘教師王某在託管機构兼職代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西安滻灞生態區教育局對其作出開除處理,並責令該校對在職在編教師加强師德師風教育,切實杜絕在職教師在校外機构代課等違紀行為。

咸陽市秦都區古渡鐵路小學教師楊某有償代課問題。2021年4月至6月間,秦都區古渡鐵路小學教師楊某在涇陽縣春蕾金太陽藝術學校兼職代課,收取報酬,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咸陽市秦都區教育局給予楊某警告處分,扣除相應績效工資,三年內取消評優資格。

渭南市澄城縣城關中學教師魏某開設培訓班問題。2015年以來,澄城縣城關中學教師魏某在其丈夫開設的美術培訓班內兼職代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澄城縣教育局給予魏某警告處分,並對城關中學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學校開展警示教育。

延安市寶塔區第四中學教師申某有償代課問題。接到羣衆反映,2016年6月、2018年1月,寶塔區第四中學教師申某兩次收取補課費,在校外為學生代聲樂和鋼琴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延安市寶塔區教育局給予申某警告處分,責令其退還所收補課費用,兩年內不得評優和晋昇職稱。

榆林市定邊縣安邊幼儿園教師楊某有償代課問題。2020年12月,定邊縣安邊幼儿園教師楊某在定邊圓夢小天鹅藝術中心兼職代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定邊縣教體局給予楊某警告處分,並在全縣教育系統通報批評,扣發相應績效工資,兩年內不得參與評優樹模和職稱晉升,並對安邊幼儿園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

漢中市城固縣城關中學教師王某違規有償補課和利用教輔資料牟利問題。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間,城固縣城關中學教師王某在家中為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並利用學生購買教輔資料收取書店回扣牟利,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城固縣教育體育系統實施〈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城固縣教體局給予王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安康市漢濱區初級中學教師李某、尹某、張某、付某、鄭某等5人在校外機构代課問題。2021年春季學期,漢濱區初級中學李某、尹某、張某、付某、鄭某等5名教師在漢濱區優能文化教育培訓學校等輔導機构兼職代課,收取報酬,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漢濱區教體局給予李某等5名教師警告處分,對聘用5名教師的2所校外機构做出停業整改的决定。

陝西省商洛中學教師王某有償補課問題。2021年7月,省市相關部門根據羣衆反映,對商洛中學教師王某涉嫌舉辦培訓機構,組織有償補課問題線索組織核查。經查,王某於2019年9月到11月間,在商州區優師達教育培訓學校(原名商州高效補課學校)兼職代課,領取報酬,事實確鑿,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商洛市教育局正在依據規定對其處理。

韓城市金城三中教師呂某有償補課問題。2020年9月,韓城市金城三中教師呂某在西鹹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灃東新城分局注册陝西領克納英體育文化有限公司。2021年3月,呂某在韓城市新城區租賃場地從事體育培訓。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韓城市教育局給予呂某警告處分,責令其註銷公司,退還培訓費用。

神木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教師米某有償補課問題。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間,神木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教師米某在天創聯盟鋼琴培訓中心兼職代課,其行為違反《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有關要求,依據《陝西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神木市教體局給予米某警告處分,取消其2021年評先晉級資格。

轉自:西安晚報

來源: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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