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為騙40萬保費,對母親和老婆投喂殺蟲劑,看她們中毒身亡

吉林 108℃ 0
摘要:保險也分很多種,有治病的醫保,有上學的成長險,有養老保險。意外險是一種對家屬的安撫和照顧的保險,賠償金額通常比較大。2015年的9月,女兒許某去世的痛楚籠罩在整個許家。這個男人自稱是某保險公司的人員,上門核實許女士死亡的詳情。死者丈夫欒某欺騙老丈人許某先,有重大作案嫌疑,保單上受益人是欒某,也有作案動機。其實保險詐騙罪的這個條件,正是針對一行為觸犯多條法律所規定的特殊情况。

平常我們經常能接觸到保險推銷員,將一份保險產品說得天花亂墜。保險也分很多種,有治病的醫保,有上學的成長險,有養老保險。很多面臨危險的人會給自己買一份意外險,比如職業高危,萬一殞命的話家中有老小沒人撫養;或者是旅遊坐飛機等等。

意外險是一種對家屬的安撫和照顧的保險,賠償金額通常比較大。這也同時成為有心人攬錢的途徑,比如有人通過假裝死亡讓保險公司賠償,這種詐騙的行為雖然可惡,總歸沒有真的引發命案;然而,在吉林曾發生過一起連環騙保案,案中的罪犯為了保險費,竟將自己的親人殺害。此種冷酷無情的犯罪行為,簡直令人髮指。

2015年的9月,女兒許某去世的痛楚籠罩在整個許家。已經六十多歲的許某先一夜之間衰老了許多,他沒有想到,自己竟然要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正當他落淚之時,一個陌生的男人敲響了他們家的房門。

這個男人自稱是某保險公司的人員,上門核實許女士死亡的詳情。經過兩人的談論,許某先這才發現,女兒生前簽署過兩份意外險保單,兩份保單價值40萬。由於涉及金額過多,所以公司負責人要檢查被保險人死亡的真實原因後才可以發放保險金。

然而,最讓許某先感到意外和不解的是,這兩份保單的受益人,居然都是女婿欒某。他回憶起女兒生前的景象,其實欒某和女兒關係並不融洽,就在女兒去世的前幾天,他倆還曾經吵過一架。女兒給自己打電話抱怨過,不過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婚姻裏有個小打小鬧也屬實正常,許某先經常勸解自己的女兒。

當保險公司人員詢問許某去世的原因時,許某先也倍感悲痛,原本女兒的死是能够避免的。之前,許某因為給農地噴灑農藥,有幾次不小心接觸到,中毒以後馬上送了醫院。以為沒什麼大礙的女兒出了院還繼續幹這個危險活計,結果最後這次因為過量吸入農藥,竟中毒而死。如果自己曾勸一勸女兒不要再接觸農藥,說不定女兒現如今還活在世上。

說到此,許某先哽咽了,工作人員卻露出狐疑的表情,他緊接著詢問到:“請問您確定許女士是由於疏忽,接觸農藥導致死亡嗎?”這句問話,讓許某先也起了疑心。三番五次中毒,女兒怎會如此不小心?這未免有些太過巧合。而且,這農藥中毒的說辭,全都是出自女婿欒某之口。女兒真的是農藥中毒而死嗎?

為了回憶之前許某死亡的種種細節,許某先强忍著悲痛,翻看了聊天記錄。待翻到他們夫妻二人吵架時,一個令人害怕的聯想突然浮現在許某先的腦海中,莫非女兒的死與女婿有關?畢竟,女兒死亡,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女婿欒某。

想到此,許某先在驚恐和憤怒中去派出所報了警。警方根據線索,也感到此案蹊蹺,立刻組織法醫對許某的屍體進行調查;另外,他們還派出了調查組,走訪附近居住的鄰居,蒐集許某日常的活動資料,有了重大發現。

法醫雖然也認定,許某確實是農藥中毒而死,然而卻在死者屍體上檢查出一個注射器針眼,導致許某死亡的農藥,正是由這個針眼注射進去的,並不是因為許某皮膚上沾染了農藥而中毒。並且,許某前兩次的農藥中毒,也不是通過皮膚接觸而中毒,是通過口服的管道進入體內。死者丈夫欒某欺騙老丈人許某先,有重大作案嫌疑,保單上受益人是欒某,也有作案動機。

在諸多證據前面,欒某終於不狡辯了,承認自己的罪行。原來,欒某非常好賭,把家裡錢全都賭光了,在外面欠了很多錢。妻子天天埋怨他不上進,他漸漸對妻子生出仇恨。為了能還錢,他居然動了殺念,殘忍將妻子殺害來獲取保險金。

殺妻案告一段落後,警方也把案子交了上去準備結案。然而,眾人都不曾料到,這殺妻案件,只是冰山一角,欒某不止是殺害妻子的混帳,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惡魔。此時,一個更可怕的內幕將浮出水面。

欒某和死者許某有一個幼小的兒子欒小某,在這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內,欒小某先是沒了母親,自己父親又鋃鐺入獄,也是非常可憐。為了安撫欒小某,許某先只好帶著他去看守所看殺人犯父親。負責此案的警詧見到欒小某,也感到非常可惜。結果孩子看到自己母親的遺體照片,指著上面說道:“我奶奶死的時候,和媽媽一樣,也生了這個病。”

一句沒頭沒尾的話,讓許某先有些困惑,卻讓對案情敏感的警方感到震驚。原來,他們之前調查戶口的時候發現,罪犯欒某的母親在半年前去世,當時欒某拿到10萬元的保險金。警方調查完以後還以為欒某是從中得出了經驗,促成他殺妻的舉動。但如果欒某母親的死也並非意外呢?

警方都感到不可置信,畢竟是親生的母子,血肉相連,怎麼可能下此狠手,然而欒某母親的屍體報告出來後,真正揭示了人性最醜惡、最歹毒的一面。欒某的母親,也是他親手用農藥毒死的。欒某後來也承認了他殺害母親的事實,並表示了懺悔。

無論他真的後悔,還是做戲,法律都不可能放過他。《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殺人罪上,他有殺害至親的嚴重情節。

除了故意殺人以外,他還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第五款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因為法律明確規定了,如果同時構成殺人罪、保險詐騙罪,應當數罪並罰,囙此他將被同時判處死刑和沒收財產,至於有期徒刑,則被死刑所吸收。

其實保險詐騙罪的這個條件,正是針對一行為觸犯多條法律所規定的特殊情况。正常情况下來講,欒某殺人的行為應當只評估一次,他為了騙保而殺人,可以擇一重罪處罰,也可以合併懲罰。但是由於殺人騙保、故意傷害騙保的案例屢見不鮮,囙此法律特別規定了此種情形應當數罪並罰,這也體現了法律對待此種惡劣罪行的嚴肅態度。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