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措施,有效應對當前疫情形勢,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工作紀律,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警察局黨委要求局屬各支部、各部門及全體警察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明紀律作風,做到“九個嚴禁”。
1.嚴禁對上級決策部署組織實施不力,貫徹落實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責、弄虛作假、陽奉陰違;
2.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消極應付,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3.嚴禁擅離職守、脫崗漏崗、通訊不暢,因遲報、瞞報、漏報、錯報疫情資訊,造成工作嚴重被動;
4.嚴禁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本組織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
5.嚴禁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耍“官威”,耍特權,不服從醫護人員、防控人員管理,阻礙干擾疫情醫治、防控正常工作秩序;
6.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危退縮,有警不處,壓案不查;
7.嚴禁組織參與聚會、聚餐,杜絕涉槍、酒、車、賭等問題發生;
8.嚴禁隱瞞本人接觸史、身體狀況及家人疫病情况;
9.嚴禁出現其他相關的嚴重問題和情况。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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