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萬富姐”吳英獄中起訴離婚,丈夫:我在外面也要生活,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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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億萬富姐”吳英近日在獄中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已獲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立案。“吳英案”是受到廣泛關注的民間金融案例。2006年,年僅26歲的吳英通過大量借貸,在浙江東陽快速崛起,締造本色集團,2009年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2012年,吳英被改判死緩;2018年,吳英刑罰减為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吳英在民事起訴狀中稱,被告周某某在沒有和她離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

“億萬富姐”吳英近日在獄中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已獲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立案。

“吳英案”是受到廣泛關注的民間金融案例。2006年,年僅26歲的吳英通過大量借貸,在浙江東陽快速崛起,締造本色集團,2009年因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2012年,吳英被改判死緩;2018年,吳英刑罰减為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

【從美容店學徒,到“億萬富姐”】

2006年,時年25歲的吳英,因創造“一夜暴富”神話而引起海內外關注。

吳英,1981年出生,浙江省東陽市歌山鎮人,1999年從技校中途輟學後在當地一家美容店當學徒。

2005年開始,她還與丈夫一起在東陽市區經營理髮休閒屋、美容美體中心等。然而2006年秋天,時年26歲的吳英以億萬富姐的身份突現東陽。

她在東陽等地置下大宗固定資產,並高調向東陽歌山鎮西宅小學和磐安貧困大學生分別捐贈80萬元和50萬元。

從2006年10月開始,各地媒體都開始關注吳英,用大量篇幅報導解讀吳英的“暴富神話”。就在這段時間,吳英完成了其15家公司及分公司的設立登記、備案事項,此後注册成立浙江本色集團。

她的“本色集團”,行業涉及飯店、商貿、建材、婚慶、廣告、物流、網絡等。外界一度傳聞其資產高達三十八億元,並由此位列2006年“胡潤百富榜”第68比特、“女富豪榜”第6比特,囙此有了“億萬富姐”的稱呼。

【從“死刑”到有期徒刑25年】

但從一夜暴富到身陷囹圄,吳英只用了短短10個月。

2007年3月,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

原來,三個月內,她購下100多間商鋪、創建8家實業公司,成立本色集團並自任董事長,還高調炫耀跑車、珠寶、別墅,風傳擁有38億元身價。但這些資金,其實都是借來的。她借100萬,承諾三個月以後還200萬,遭遇資金危機成了必然的事情。

2009年,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

一審、二審法院認為,吳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其巨額負債和大量虛假注册公司、成立後大都未實際經營等真相,虛構資金用途,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餘元,實際騙取3.8億餘元。

根據起訴書的指控,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個人或企業名義,採用高額利息為誘餌,以注册公司、投資、借款、資金周轉等為名,從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等人處非法集資,所得款項用於償還本金、支付高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集資詐騙人民幣達3.89億餘元。

此後,歷經死緩、無期等改判波折,2018年3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吳英刑罰减為有期徒刑25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現時,吳英仍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

【從“恩愛夫妻”到多次起訴離婚】

據華夏時報報導,2021年10月26日,記者從吳英的代理律師、上海市匯業(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呂海波處瞭解到,吳英近日在獄中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吳英在民事起訴狀中稱,被告周某某在沒有和她離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雙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請求法院判決她與周某某離婚,同時對59794萬元的夫妻共同債務進行平均分割。

周某某在接受採訪時稱,他在2012年、2021年兩次主動起訴離婚,但最後均無奈以撤訴告終。“她在裡面多少年了,我在外面我也要生活。對不對?”

吳英與周某某2001年相識並戀愛,2002年6月登記結婚,二人未育有子女,周某某曾在本色公司擔任副董事長一職。

據周某某回憶,其實最早的時候是吳英提出離婚,因為最開始法院判的是死刑,但當時他並沒有按照吳英的意思去辦。“當時我想,既然判的死刑,這個時候我提離婚太不人道了。”

後來,吳英在2012年改判死緩。“死緩出來最起碼也要幾十年了,我也要為我以後的生活著想,我就提出了離婚。結果她不同意,法院就叫我撤訴。因為財產的問題,當時是根本不可能搞清楚的,到現在為止都是一筆糊塗賬。”周某某說。

“一直拖到現在,今年我又提出來了。”周某某稱,這次由於吳英不同意網上開庭等原因,無奈只能再次撤訴。

吳英離婚案或將一波三折。首先,她面臨的是無力繳納近300萬元訴訟費用的問題。在此前的生效判决中,吳英已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東陽市法院據此規定,對應吳英提出的共同債務59794萬元,要求吳英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298.9萬元,否則將按撤訴處理。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接受採訪時指出,如果吳英確實無力交納298.9萬元訴訟費,不能囙此剝奪她的離婚訴權,建議人民法院視情况讓吳英减、免、緩交訴訟費。“如果確實一分錢沒有,可以免除,你不能因為交不起錢不讓人離婚。”劉俊海說。

【吳英背後:一個精明倔强的父親】

據南方週末此前報導,《吳英:億萬富姐的罪與罰》一書的作者萬茵曾公開評估,吳英案之所以波瀾起伏,是因為吳英背後有一個精明而倔强的父親——吳永正。

案發後的最初幾年,四處奔忙的他會接到威脅電話,也有很多朋友勸他晚上不要出去走,但他照走不誤。“我脾氣暴起來,誰都攔不住我。人總有一死的,我怕你什麼?

吳永正每個月14號,都雷打不動去監獄看吳英。他們什麼都不聊,就聊案子的事情,吳英該做什麼、他該做什麼,解釋完吳永正就走了,他離開後,同去的媽媽和妹妹會跟吳英聊聊日常。

一隻120斤重、裝滿了訴訟資料的箱子,是吳英父親吳永正進京的標配。拎著這樣的箱子,他幾乎每個月就要跑北京一次,已經跑了十幾年。

從東陽到北京的這條路,吳永正已經非常熟悉。十幾年來跑了上百次。來北京,不僅為了申訴,也聯系學者和記者。

以前吳英公司的高管們,現在都去當老闆了。吳永正回想在本色集團之前,吳英開美容院一個月多時也能賺50萬,要是安安穩穩經營下去多好,“人一生之中離不開錢,但錢多了,保不准是壞事”。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自阿裡拍賣、南方週末、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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