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瞭解到
從11月1日起
居民在辦理房產過戶時
可同時辦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過戶業務
按照自治區推行
“一件事一次辦”“最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
從11月1日起
居民在辦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過戶業務時
不再由賣方向買方
出具維修資金交存證明
並到維修資金業務受理視窗
辦理過戶手續
而是直接在辦理房產過戶業務時
將結餘的維修資金過戶到買方名下
切實方便企業羣衆辦理相關業務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被稱作房屋的“養老錢”,是專項用於房屋共有部分、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在房屋過戶時
應當同時辦理維修資金過戶手續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
由於部分業主
對維修資金相關政策瞭解不足
在房產過戶後
都未及時辦理維修資金過戶手續
從而造成新業主
在維修資金使用時無法行使表決權、
帳戶餘額發生變動時
無法及時收到簡訊餘額提醒
等問題
資料圖片。來源: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解决此問題
從11月1日起
烏市將在《不動產(房地產)轉讓合同》中
新增維修資金過戶條款:
“經雙方協商,
甲方同意將該房屋分戶賬中
結餘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二手房過戶成功後
出讓人的維修資金所有權
將同時過戶至受讓人
今年烏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在黨史學習教育中
扎實開展“我為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
現時已實現
“房產+電卡”、“房產+寬帶”、
“房產+維修資金”
同步過戶
來源/石榴雲-新疆日報
編輯/尹瀟婕責編/賀孜孜監製/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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