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來源:法度Law
剛剛,羅昌平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被準予逮捕。
據@海南檢察發佈的消息稱,羅某平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一案,由海南省三亞市警察局吉陽分局提請檢察機關準予逮捕。日前,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羅某平準予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年少成名的羅昌平,曾在多家知名報館擔任記者與領導職務。其職業生涯的高光時刻出現在2012年12月6日,其時,羅昌平微博實名舉報時任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腐敗問題,並致其落馬。
2019年12月18日,羅昌平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一比特副省級高官的斂金術和多面孔》,引致原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史文清被查。
2015年,離開機构媒體的羅昌平創辦優恪網。隨後其又創立天椒法務集團同時是法經網、法律先生、丁丁律師、萬泉知本、中羋投資、中歐法律基金會的發起人或投資人。被捕前是天椒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10月8日晚,海南省人民檢察院通報: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責中發現,線民“羅某平”於2021年10月6日在新浪微博發佈侮辱抗美援朝“冰雕連”英雄烈士的違法言論,侵害了抗美援朝志願軍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傷害了廣大人民對抗美援朝志願軍英雄烈士的特殊民族情感,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等相關規定,海南省三亞市城郊人民檢察院於2021年10月8日决定對羅某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違法行為民事公益訴訟立案並展開調查。
根據此次檢方公佈的消息,羅昌平案涉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兩項罪名被批捕,如果罪名成立,羅昌平將會受到什麼刑罰呢?
對此,前中國青年報記者、現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刑辯律師呂博雄表示:
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系於2020年年底頒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所列罪名,其量刑僅為一個檔次,也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至於其具體可能被課以刑期,現時也很難研判。對於該新罪名,現時欠缺具有量刑指導意義的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檔,而且現時適用該罪名的案例也較少,很難參攷同罪名案例估算其可能面臨的刑期。
况且他是否會認罪認罰、是否會有立功表現,尚無法確定,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其最終宣告刑,但無論如何,僅此一罪,最高刑罰絕不會超過三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曾撰文提及該罪的“情節嚴重”的適用標準問題,他說,通過網絡實施侮辱、誹謗行為,可以參照利用網絡實施的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入罪標準。
而依據上述標準,“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流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即為“情節嚴重”。羅某平是網絡大V,其所發微博點擊和流覽次數應該是超過了上述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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