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新網山西
中新網山西新聞10月25日電(記者李庭耀)近日,山西忻州的樊蓉女士反映,她花費100餘萬元在太原保時捷中心購買了一輛保時捷卡宴油電混合版汽車。提車首月,新車就發生發動機指示燈報警提示,此後一年左右時間,該車出現6次同樣故障。
(圖為樊蓉購買的保時捷卡宴油電混合版汽車。李庭耀攝)
“購車一年,就修了一年。我已經修了5次,第6次壞了以後不修了。”樊蓉告訴記者,新車故障不斷,她原本希望能夠退換車,但維權過程中事情始終無法得到滿意解决,如今希望退車。
2020年3月31日,樊蓉在太原保時捷中心購買了一輛保時捷卡宴油電混合版汽車,並於次日提車。“第一個月,發動機故障燈就亮了。”5月17日,樊蓉將車開到太原保時捷中心進行檢修。經太原保時捷中心會同廠家科技診斷,發現車輛的高壓充電器故障,需更換高壓充電器即可排除故障,於是更換了高壓充電器。沒想到,此後該車頻繁出現同樣故障。
6月20日,該車第二次出現同樣故障,於7月3日更換高壓充電器;7月28日,第三次出現同樣故障,於9月3日更換高壓充電器;10月21日,第四次出現同樣故障,於當日更換高壓充電器。2021年1月19日,該車第五次出現同樣故障,於3月6日更換高壓充電器;2021年4月13日,第六次出現同樣故障。
(樊蓉的保時捷卡宴油電混合版汽車發動機指示燈仍有報警提示。李庭耀攝)
記者近日在採訪時看到,樊蓉的保時捷卡宴油電混合版汽車發動機指示燈仍有報警提示。
談起修車經歷,樊蓉告訴記者,她家住忻州定襄,每次修車都要到太原保時捷中心,往返200餘公里。一年左右時間,樊蓉多次奔波在修車路上,有時還需在太原找飯店住下。
(圖為太原保時捷中心。李庭耀攝)
樊蓉告訴記者,新車第一次發生發動機指示燈報警提示後,她就向太原保時捷中心工作人員提出退換車要求。後來她被告知不符合“汽車三包法”,“需要同一部位修理超過5次”。
我國《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顯示,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品質問題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日的,或者因同一產品品質問題累計修理超過5次的,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由銷售者負責更換。
如今,太原保時捷中心同意為樊蓉換車。但樊蓉對太原保時捷銷售中心提出的80萬元左右的車輛折價不接受。
“維權過程中對保時捷售後失望,現在要求退車。”樊蓉說。
對於樊蓉的退車要求,太原保時捷中心市場經理高翔給記者提供的一份情况說明表示:“如樊女士堅持因為個人原因要求退車,可按照該車輛現值經評估且雙方確認回收金額後由我司作為舊車回收。”
對太原保時捷中心提出的處理辦法,樊蓉並不同意。她認為,新車同一部位連續壞了6次,保時捷方面存在責任。如果換車,車輛折價80萬元左右,她需承擔20餘萬元的損失;如果退車,車輛按照現值被當作舊車回收,“我能接受合理損失,但這其中保時捷方面承擔了什麼責任?”。
(樊蓉向記者展示的當時拍下的照片顯示,汽車儀錶盤顯示“電動停車、制動器故障、臨時狀態、允許駕駛”。李庭耀攝)
此外,樊蓉稱,2020年8月25日,她的車出現過刹車失靈情况。樊蓉向記者展示的當時拍下的照片顯示,汽車儀錶盤顯示“電動停車、制動器故障、臨時狀態、允許駕駛”。
對於該車是否存在刹車失靈情况,高翔給記者提供的情况說明顯示:“去年8月客戶反應刹車失靈的情况,客戶只是做了微信上的拍照溝通,並且故障顯示與實際情況不符,建議到店檢測,客戶後期並未進店做專項檢測並且仍在繼續使用。現時車輛使用正常,不存在刹車失靈這種情況,如需店內檢測或相關資質機构作出鑒定,可以進行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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