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開法院高效審結一起申請撤銷宣告失踪判决案,因失憶失踪22年的範某某終於“找回自己”,這一切還得從1999年3月說起……
失憶離家出走,家人申請宣告失踪
1999年3月,範某某突然失憶,離家出走,與家人失去聯繫,2003年,範某某之父向法院申請宣告範某某失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範某某失踪。
突然恢復記憶,打車千里返津尋親
據範某某自述,其走失後一直在遼寧省丹東市生活,2021年8月,範某某突然回憶起自己在天津的家人及住址,遂打車至天津尋親,在派出所的幫助下,範某某找到其姐,姐弟倆相認。此後,範某某因工作回到丹東市,其姐作為申請人向法院申請撤銷宣告失踪判决。
法院高效推進,互聯網開庭撤銷失踪宣告
法院受理該案後,第一時間全面瞭解案情,考慮到範某某作為失踪人,無法正常行使各項合法權利,生活受到嚴重影響,為及時解决困擾範某某的“急難愁盼”問題,法院高效、迅速推進案件進展。一方面,法院加大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與公安機關協調聯動,調取範某某現居住地等有關證據資料;另一方面,考慮到範某某作為被宣告失踪人,沒有身份證件,無法乘坐高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只能通過打車來津開庭,往返路費高達數千元,為減輕範某某訴累,法院第一時間組織安排互聯網開庭,並於庭後兩日內迅速作出民事判决,撤銷範某某失踪宣告。
本案中,範某某被宣告失踪後,因無相關身份憑證,生活處處受限,同時也新增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南開法院高度重視此類案件的審理工作,通過更加便利、靈活、多元的訴訟服務,高效幫助被申請人重獲公民身份自由,切實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時也有效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文字:南開法院告申庭、審管辦
製作:南開法院審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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