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圖小利吃大虧陽光庭審定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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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深化陽光司法、實現司法公正,真正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加大司法公開力度,讓人民群眾瞭解法律常識,熟悉法律知識,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舒蘭市人民法院聯合鳳凰網吉林共同推出《陽光庭審看吉林》庭審直播活動。被告人榮某非法獲利人民幣2000元。

為深化陽光司法、實現司法公正,真正踐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加大司法公開力度,讓人民群眾瞭解法律常識,熟悉法律知識,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舒蘭市人民法院聯合鳳凰網吉林共同推出《陽光庭審看吉林》庭審直播活動。

10月26日10時30分,聚焦“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庭審直播在舒蘭市人民法院審判庭順利開始,庭審實況在鳳凰新聞、風直播、手機鳳凰網等媒體平臺及吉林省三級法院自媒體平臺面向公眾進行現場直播,累計線上觀看人數超過349萬。

此次直播案件中,被告人榮某在明知李某收購銀行卡用於從事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情况下,將自己名下的一套中國農業銀行卡及一套中國工商銀行卡以每套人民幣2000元的價格出售給李某,並且幫助被告人楊某將其名下一套中國工商銀行卡、一套中國農業銀行卡以每套人民幣3000元的價格出售給李某。之後李某將二人的賣卡錢陸續通過微信轉帳給被告人榮某,共計人民幣7500元,榮某通過微信轉帳給楊某人民幣5500元。被告人榮某非法獲利人民幣2000元。經公安機關電詐案件偵辦平臺査詢,被告人榮某出售的中國農業銀行卡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共計支付結算人民幣155萬餘元,幫助楊某出售的中國農業銀行卡被用於電信網路詐騙,共計幫助支付結算人民幣211萬餘元。被告人榮某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和資訊,為網絡犯罪分子提供幫助,間接導致被害人遭受巨大的財產損失,最終遭受法律的制裁。

庭審現場,公訴機關針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充分提舉了證據並進行了展示,被告人榮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舒蘭法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予以支持,並結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以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榮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違法所得二千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查扣的涉案帳戶內資金按比例返回給被害人。‍

本次庭審採取“庭審直播+專家點評”的管道進行,直播間邀請到北華大學法學院譚遠宏副教授作為嘉賓,為廣大網友“拍案說法”,同步解讀庭審活動。譚遠宏副教授深入淺出的為網友們解讀了“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的相關法律規定及背景,以及主要犯罪群體,提醒廣大群眾在日常使用銀行卡的過程中要注意個人資訊的保護,一旦發現銀行卡遺失或被盜用,要及時辦理掛失手續並報警,配合公安機關查明案件事實,以避免因資訊洩露造成財產損失。

本次庭審直播讓網友們感受到了法庭審判的真實氣氛,通過案例讓羣衆瞭解法律規定及其適用,以直觀的形式為羣衆普及法律知識、提高羣衆的法律意識,對於促進社會監督和保障司法公正有明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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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舒蘭市人民法院

編輯:董新月田興志

稽核:米於

覆核:徐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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