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上9時許,台州高速交警五大隊警察在S28臺金高速沿江收費站查處了這位“助人不當”的無證駕駛人。曹某聲稱自己未帶駕照,但是警察並沒有查到他的駕駛證資訊。面對警察的提問,曹某多次肯定回答自己考過駕照並且考出來了,還提供了一個具體的時間——2020年7月。但是,細心的警察又問了一句:“去年7月是拿證還是報名?”曹某遲疑地回答了一個“嗯。”
警察:“那你科目一、二、三考了嗎?”
曹某:“······”
警察:“考了科目幾?”
曹某:“······”
面對警察的多次提問,曹某並沒有做出回答,但是他捏緊又放鬆的拳頭顯示了他掙扎的內心。幾息過後,他仿佛下定了决心,微微凑上前來對著警察說:“其實我駕駛證還沒拿出來。”除此之外他還丟下一顆雷:“我就報了個名,科目一也沒考。”雖然警察懷疑他是無證駕駛,但是沒想到他竟然連科目一都沒去考,警察都震驚了,因為他的車上還坐著一比特醉醺醺的朋友,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曹某是安徽人,從事室內裝修,因為工作太忙了,所以只在老家的駕校報了名卻一直沒機會去學。他最近在黃岩的台州西站附近上班,今晚和幾個朋友一起到杜橋聚會,飯桌上除了曹某外大家都多多少少喝了點酒,喝醉了的朋友也不知道他是沒有駕照的,只知道“喝酒不開車”,而且以前也看曹某開過車,便將車交給了“仗義相助”的曹某,沒想其竟是無證駕駛。
高速交警提醒:開車要考證,無證莫駕車。有駕駛能力不等於有駕駛資格,無證駕駛者未通過機動車駕駛考試,難以系統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常識、安全駕駛技能等,開車上路嚴重威脅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且無證上路不受法律保護,難以得到保險賠償。
如果曹某在這期間出了什麼事,對他和他朋友的家庭都是極大的不幸!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拒絕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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