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地區檢察院嚴格落實自查工作要求,切實把思想行動統一到真查實改上來,先後組織兩輪自查填報,並在第二輪自查事項填報中,對因不瞭解填報要求而漏報的5名幹警“回爐”重新填報。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加大政策兌現力度,成立頑瘴痼疾整治組暨線索工作組,對幹警主動說明的問題情况深入開展循線核查,綜合考量實際情況、適用“自查從寬”政策,研究處理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凸顯“主動查與被動查不一樣”的正反激勵效應。同時,為每名幹警定制“三個規定”手機彩鈴。聚焦“三個規定”不如實填報、不及時填報、選擇性填報問題,下發相關通知,對長期“零報告”的檢察幹警明確要求作出書面情况說明,問題突出的由分管院領導進行約談督促,以嚴肅追責問責倒逼幹警强化紀法意識、消除填報顧慮、養成“逢問必錄”自覺。
此外,製定印發《政令不暢執行不力機關作風頑疾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組織和個人整改方案及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清單“三張清單”,突出實際、注重實效,重點整治以檔案落實檔案、以會議貫徹會議,案件卷宗裝訂不及時、不規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問題。結合案件自查評查發現的案卷裝訂不規範具體表現形式、存在問題,區分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梳理匯總、建立台賬、研判分析,發揮案管部門服務檢察決策、監督司法辦案職能作用,組織召開檢察業務資料分析研判會,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對歸檔的案卷逐卷稽核把關,發現遺漏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案件承辦人及時補齊補正,推動形成“隨辦案隨訂卷歸檔”的辦案習慣自覺。(於瑞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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