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說,讀書人的事,能說是“偷嗎”?這麼多年過去了,孔乙己活成了大家嘴裡的笑話。
但是古往今來,讀書人偷竊的事卻並不少見,真的是敗壞了讀書人的口碑。
而當下的社會,竟然會有高學歷人才幹偷雞摸狗的勾當,還屢屢被抓,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最後檢方為何不起訴?這裡聊聊這個故事。
這個案例是被中國檢察網披露的,劉某是1983年出生的高材生,為什麼說他是高材生呢?因為他的學歷非常唬人,他是博士研究生。
高學歷的劉某住在重慶北碚區,令人驚訝的是,他竟然是無業狀態。
說到這個劉某,真是拿他沒話說,高學歷的他竟是一個慣犯,早在2015年的時候,他就因為盜竊罪被捕。
並且在當年被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按理說,經過這件事,應該會給他一些警醒,畢竟知識份子,因為盜竊被罰,這種事太有辱斯文,太丟人了。
可是這件事並沒有給他足够的警醒,因為後來的他“重操舊業”了。
到了2019年,劉某再次因為盜竊被重慶市警察局北碚區分局處罰,這次是被行政拘留了15天。
或許盜竊會上癮,這次的事情過去僅僅一年多,劉某竟然又犯事了,這次還是盜竊!
好歹第一次盜竊被抓和第二次盜竊被抓中間隔了四年,第二次和第三次之間竟只隔了一年多。
不知道是劉某的偷盜水准下降了,還是這幾年抓捕的水准提升了,總之,劉某又落網了!
難道真的是家裡揭不開鍋了?窮的他只能盜竊度日?事實似乎並非如此。
出來後的劉某並沒有吸取教訓,只是改變了偷竊的對象——菜市場的商販翁某。
據被抓後的劉某供述,從2020年的10月7號到10月26號期間,劉某對翁某瘋狂作案5起,可是劉某的多次偷竊,看到的朋友,您能想像他一共偷了多少錢的東西嗎?
我估計誰都想不到,他竟然只偷了價值46.5元的菜,都是偷的絲瓜、菠菜、小葱、蘿蔔、生薑等等,每次量也不大,只有幾塊或者幾把。
這麼點東西,別說指望這些東西發財,就是指望這點東西生活,也不可能啊,那麼他為什麼屢屢出手偷竊呢?
我想應該是他的心理有疾病——喜歡占別人便宜,占不到便宜就心裡難受,雖然他不缺那點便宜。
畢竟他每次盜竊的價值都不大,換句話說,如果真的是因為窮,想通過盜竊發財致富的話,他不應該偷小商小販,也不應該偷菜,而是偷錢啊。
這次案發後,劉某被警察抓獲,並且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偷竊事實。
最終,劉某賠償商販老闆翁某某500元,取得了對方的諒解。
檢察院表示因為犯罪情節輕微,决定不起訴劉某。
只是不知道檢察院的法外開恩是否會給劉某一些警醒,讓他徹底不再偷竊。
我也是想不通,在偷取身外之物的時候,精神上就有那麼爽嗎?每每樂此不疲!
須知,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凡事有得有失,當你得到這些蠅頭小利的時候,你將失去更多!
最後,希望劉某能够幡然醒悟,用他的知識為這個社會做出一些貢獻,不負他多年的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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