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法院發佈懸賞公告!請積極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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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更好地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和開展專項執行行動,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有效的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依申請執行人張勇的懸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使本院找到被執行人的,申請人承諾獎勵舉報人3000元。

為更好地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煙臺法院通過

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和開展專項執行行動,

精准有效震懾和打擊失信被執行人!

1

萊州法院

萊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有效的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依申請執行人張勇的懸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佈懸賞公告如下:

執行案號:(2021)魯0683執225號

執行依據:(2020)魯06民終4135號

被執行人:張曦之,男,漢族

住:山東省萊州市文苑星城西門58樓2單元2樓東

公民身份號碼:

37068319810910721X。

涉案標的:1127170.58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使本院找到被執行人的,申請人承諾獎勵舉報人3000元。結案前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獎勵舉報人執行到位金額的5%,由法院直接從執行款中代付。。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及其提供的線索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期限:長期

舉報電話:18562205396

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2

海陽法院

海陽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1)魯0687執1254號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淑英與被執行人劉恒樂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劉恒樂逃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為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强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劉恒樂,男,1960年3月28日出生,漢族,住海陽市裏口村,

身份證號:370629196003284579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劉恒樂下落並協助配合人民法院成功司法拘留的,或者向人民法院舉報被執行人藏匿、轉移財產線索使得案件得以執行的,將給予1000元獎勵,本院將對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况予以保密。

舉報電話:0535—3222533、19818787101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責任編輯: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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