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牧民撿到15.7斤狗頭金,有人出價300萬,牧民為何不敢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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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1月的一天,新疆青河縣,一比特哈薩克族的牧民別熱克·薩吾特,在阿勒泰地區清河縣境內意外撿到了一塊重達15.7斤狗頭金。新疆牧民意外撿到的這顆15.7斤的狗頭金,是我國新疆發現的最大一塊狗頭金,不僅如此,這塊狗頭金又非常像是藝術品,從不同角度看,能够看到不同的造型。不過,由於該牧民撿到狗頭金一事被當地很多人所熟知,為了保護牧民生命財產安全,當地加强了安保,對其進行保護。

撿到的黃金是歸發現人還是國家?2015年,新疆一牧民就遇到了這個難題。

2015年1月的一天,新疆青河縣,一比特哈薩克族的牧民別熱克·薩吾特,在阿勒泰地區清河縣境內意外撿到了一塊重達15.7斤狗頭金。

所謂的狗頭金,就是指富含金礦的礦石,它通常是由金子、石英,以及其他礦物組合體組成,因為類似於狗頭,又被稱之為“狗頭金”。

狗頭金非常稀有,據說清朝時,一比特地方官員希望找到一塊狗頭金,作為老佛爺的生日禮物,結果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只能作罷。

新疆牧民意外撿到的這顆15.7斤的狗頭金,是我國新疆發現的最大一塊狗頭金,不僅如此,這塊狗頭金又非常像是藝術品,從不同角度看,能够看到不同的造型。有的角度看起來像是大脚印,有的角度看起來像是一個人坐在山巔之上,還有一個角度看起來像是中國地圖。

因為狗頭金非常罕見,尤其是體型超過10斤的狗頭金更是少見,再加上這塊狗頭金造型獨特,頗具有收藏價值。

據熱心人士估算(2015年時金價),該狗頭金的黃金價值約為196萬,但是狗頭金要比同等質量的純金更值錢,所以這塊狗頭金價值不菲。

牧民別熱克·薩吾特撿到狗頭金的事情流傳之後,別熱克·薩吾特家裡來了很多親朋好友,他們都想要一睹難得一見的黃金。

牧民別熱克·薩吾特說道:我現在家裡每天都門庭若市,有人想要和這個黃金合影,有人拿著相機拍照,還有人發朋友圈。

除此之外,收藏家,企業家,以及政府部門的人也紛紛和其取得聯系,政府多部門也前去調查,甚至有人願意出價300萬人民幣購買這塊狗頭金。

但是,儘管該牧民生活條件並不富裕,但該牧民仍舊輕易不敢出售這塊狗頭金,那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在地面上撿到的黃金應該歸誰?

儘管該牧民撿到狗頭金是一種奇遇,但是狗頭金的歸宿問題卻存在著爭議。

按照我國法律,文物、礦藏和埋葬物中的任何一類,都歸屬於國家。而從這塊狗頭金來看,它明顯不屬於文物,但是否屬於礦藏還存在著爭議。

首先是因為,該牧民在發現狗頭金時,狗頭金幾乎是裸露在地面上的,而“幾乎”是裸露在地面上,意味著它還有一部分埋藏在地下,囙此是否屬於礦藏還存在著爭議。

但有一些人認為,雖然狗頭金屬於礦產資源,但是單獨一塊從地面上撿到,就不屬於礦藏,應該歸發現人所有。

還有人認為,撿到的黃金並沒有任何開採行為,不屬於侵佔國家礦產資源,而是意外之喜,應該歸屬於牧民。

更為重要的是,有人認為如果撿到的黃金也歸屬於國家,那麼下次再有人撿到類似的寶物,就不會再向外透露消息。而狗頭金的價值遠比純金更為珍貴,如果有人再撿到狗頭金或許就不會向外透露消息,而是偷偷熔成金塊,而這也會損傷狗頭金的價值。還有一種可能會導致狗頭金流向海外,對個人和國家的損失都很大。囙此應該歸牧民所有。

不過,此次事件的爭議重點在於:該狗頭金是否屬於礦藏。如果該狗頭金屬於礦藏,那麼該牧民不僅不能保留自己撿到的礦藏,而且也不能出售。

如果不是,那麼該狗頭金就屬於偶然發現的無主物,而非有意識勘測或者開採的礦產,應該歸個人所有,牧民有權保留或者出售。

最後這塊狗頭金的歸宿問題,並沒有非常清晰,只是當地政府官員表示:如果牧民願意賣,政府願意按照市場同等價格收購,放在博物館展出;如果不願意賣,也可以自己保管。

只不過,對於該牧民能否將狗頭金出售給其他人,當地政府並未給出回應,由此可見,狗頭金的歸宿仍舊存在著爭議。

不過,由於該牧民撿到狗頭金一事被當地很多人所熟知,為了保護牧民生命財產安全,當地加强了安保,對其進行保護。

現如今牧民是賣還是收藏,還沒有找到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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